溫州個人合作建房項目,除經歷正常立項審批程序外,目前正面臨該市有關部門的“非常規”審批。溫州市政府已就該項目成立“領導小組”,研究有關法律法規問題。在項目懸而未決之際,溫州集資建房發起人將聯手北京集資建房者,下月在北京啓動新項目。全國首例拿到土地的溫州個人合作建房項目,除經歷正常立項審批程序外,目前正面臨該市有關部門的“非常規”審批。
截至昨天,該項目已超過應有時限,仍未獲政府部門的立項覈准批覆,“準生證”遙遙無期,項目何時開工建設至今仍懸疑重重。
上海東方早報記者昨天從權威渠道獲悉,由於涉及全國各地個人合作建房“導向”問題,溫州市政府已就該項目成立了“領導小組”,正在研究項目立項的有關法律法規問題。
立項批覆“超時”
本月6日,溫州個人合作建房項目委託開發商向溫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項目所在地)管委會經濟發展局交齊該立項審批所需的全部材料。按溫州市企業投資項目覈准的內部工作規定,政府受理項目立項材料後10個工作日內,應明確給予是否辦理項目覈准備案的批覆。以此推斷,20日該項目本該拿到該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經濟發展局是否立項的批覆。然而截至昨天,該項目仍未得到任何批覆,已超過項目立項10個工作日的辦理期限。
“市政府還在研究這個項目的立項問題。”負責辦理該項目立項手續的溫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經濟發展局發展綜合處主任科員韋寶龍說,該項目立項材料已全部交齊,至於能否獲批及何時獲批目前仍無法確定。韋寶龍表示,該項目立項辦理確實已超時,主要是因爲該項目不同於一般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而是一個由256人組成的個人合作建房項目,且在辦理立項等相關手續上全國未有先例,因此政府部門在處理上會“非常謹慎”。
據瞭解,去年11月15日溫州個人合作建房委託開發商在當地政府的土地拍賣會上成功拿地,今年2月份繳清1.0458億元土地出讓金,3月初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於今年3月中旬向該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經濟發展局遞交立項申請。
“非常規”審批
上海東方早報記者日前在溫州調查時獲悉,與開發區一般項目自主立項不同,溫州市政府介入了該項目的立項工作。昨天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溫州市政府已就個人合作建房項目成立了“領導小組”,由該市一位副市長擔任組長,其他成員包括市政府各職能部門有關負責人,目前正在研究個人合作建房的有關法律法規問題。
一般來說,只有重大項目或事件,市政府纔會專門成立“領導小組”,這意味着對溫州個人合作建房項目的處置已超過一般項目所具有的“待遇規格”。溫州市有關經辦官員表示,主要是該項目涉及全國各地個人合作建房“導向”問題,有關政府部門對此要形成統一意見。
溫州個人合作建房項目公司———瑞安市正元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溫州第一項目部今年3月26日成立,256名個人合作建房參與者成爲該項目公司的股東。該項目公司總經理王鑑輝介紹,與其他一般房地產開發項目不同,該項目需額外遞交《資金情況說明》,及附加256名參與者名單。據介紹,該項目在立項申請中,曾兩次補辦遞交《資金情況說明》,原因是“開發公司對項目資金來源闡述不夠詳細”。據瞭解,一般房地產項目在資金來源方面只需填注“自籌”即可,無需闡明資金的詳細來源渠道。
據瞭解,“立項”正成爲溫州個人合作建房項目獲得政府認可的第一道關鍵手續,直接關係到項目能否真正啓動建設。只有獲得發改委系統的項目立項批覆後,受委託的瑞安正元房產公司纔可憑此辦理項目開工必需的“四證”:土地證、規劃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施工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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