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權錢交易要一查到底
“特別是對那些涉案範圍廣、涉案人員多、涉案金額大、給國家造成嚴重損失、社會影響惡劣的商業賄賂犯罪大案要案和窩案串案,國家公務員與開發商、建築商等相互勾結、權錢交易的案件,要抓住不放,堅決查處,無論涉及什麼人,都要一查到底,依法予以追究。”最高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組長張耕強調。
新聞背景:建設領域賄賂犯罪高發
城鎮建設領域成爲商業賄賂犯罪“高發區”。在2006年全國檢察機關查辦商業賄賂犯罪案件中,發生在工程建設、土地出讓領域的案件佔三分之一多,這些案件大部分發生在城鎮建設項目中。
最高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組長張耕25日介紹說,“目前檢察機關收到這方面案件的羣衆舉報和線索也比較多,這充分表明了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的嚴重性。”
去年查處廳局級110人
據瞭解,在2006年,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商業賄賂犯罪案件9582件,涉案總金額15億餘元。其中,涉案金額5萬元以上的大案5316件,佔立案總數的55.5%;要案涉及縣處級幹部1128人,廳局級110人。發生在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採購、資源開發和經銷六個重點領域以及出版發行、銀行信貸等九個重點部位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7182件,佔立案總數的75%。均據新華社
重點查辦四大類重點案
{1}在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方面,重點查辦城市交通、園林綠化、照明、通信、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市政建設項目中的案件。
{2}在土地出讓方面,重點查辦城鎮建設用地審批、拆遷改造和土地徵用、土地評估、土地招拍掛或協議轉讓、土地出讓金徵收和減免、土地整理開發等環節的案件。
{3}在工程建設方面,重點查辦立項審批、規劃設計、工程招投標、設備材料採購、工程監理和質量驗收、預算追加和資金結算等環節的案件。
{4}在房地產開發方面,除涉及土地出讓、工程建設的重點環節外,還應重點查辦房地產開發用地性質變更、項目規劃審批和變更、水電氣配套、有關稅費徵收減免、銀行信貸、商品房預售許可與產權辦理、物業管理等環節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