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法院以侮辱屍體罪判處三名被告各半年徒刑
因為相信19年前聽到的『人肉治病』的說法,羅月玲和她丈夫陳忠光、妹妹羅娟一起,挖起鄰居家的死嬰,將其用來煲湯,喂給羅娟年僅9歲的小兒子喝。本周二,該起全國罕見的吃人案在南海法院一審宣判,3人分別以侮辱屍體罪被判處半年有期徒刑。
離奇:公園保安發現嬰兒頭顱
去年12月11日晚上10時,獅山森林公園的保安姜某聽說,有輛摩托車進了公園,兩男一女看上去非常可疑。姜某擔心他們來盜竊電線,於是和同事張某一起去了解情況。他們用電筒往四周照了一下,路邊的坡下樹林裡便有兩人走了出來,這一男一女並在姜某的勸說下開摩托車離開。還有一個人不知去了哪裡。
張某和姜某順著兩人來的地方巡視,忽然間,姜某聽到張某大聲喊叫。姜某過去一看,發現地上有一件紅色嬰兒棉襖及一件帶血的紗布墊,旁邊還有一個黑色袋。警察趕到後,翻動了一下嬰兒棉襖,裡面竟有一個嬰兒的頭顱!
警方開始以為這是一起故意殺人案,但是後來循線偵查將這一男一女抓獲後,真相不禁讓人咋舌。
起因:嬰兒夭折鄰居請纓埋葬
警方隨後抓到了涉案嫌疑人陳忠光以及其妻子羅月玲,同時被抓獲的還有羅月玲的妹妹羅娟。
2006年12月11日早上8時30分左右,在獅山鎮油榨村的一出租屋內,懷孕不到8個月的蒙小茹忽然感覺到肚子痛,救護車還沒到,蒙小茹便早產下一男嬰,後來被送往醫院,當天下午,夫妻倆帶男嬰出院。
當天下午5時,嬰兒的狀態急轉直下。晚上7時許,住在他們隔壁的羅月玲看到了死嬰,對蒙小茹說:『嬰兒全身發黑,早就死了。』蒙小茹夫婦這纔肯面對這個事實。
這時,羅月玲主動提出,她可以叫他丈夫幫忙把孩子給埋了。
羅月玲和丈夫陳忠光來到附近一個足球場旁新推平的一塊平地處,用磚刀輪流在平地裡挖了一個坑,接著將包著嬰兒的塑料袋丟進坑裡埋掉。
駭人:信偏方挖死嬰煲湯
晚上10時許,還躺在床上輾轉反側的羅月玲忽然想起,她在老家時曾經聽老人家說過,剛死不久的嬰兒肉可以治病,而她妹妹羅娟的小兒子小勇生下來就有頭痛,一直治不好,一個可怕的想法在她腦海中形成!接著羅月玲對丈夫陳忠光又哭又鬧,終於讓其同意了她的想法。
『你的小孩病了那麼久,我有辦法治你小孩的病!』羅月玲隨後便打電話給羅娟,羅娟和她丈夫秦勇的孩子患了腦腫瘤,半年多以來他們用盡了辦法都沒能將孩子治好,忽然間聽到有辦法可以治孩子的病,他們馬上來到了羅月玲的住處。
『我對面屋的夫婦生下一個孩子剛死不久,我們去弄些嬰兒肉讓你小兒子試一下……』聽到這個所謂的『偏方』,確實讓羅娟夫婦毛骨悚然,但是為了孩子,他們決定還是一試。
秦勇、陳忠光、羅月玲一起去到埋嬰兒的地方,將孩子從土裡挖出來。隨後三人搭乘同一輛摩托車來到獅山森林公園的樹林邊,從袋裡取出嬰兒,這時秦勇拿出一把菜刀交給陳忠光……
正在這時,保安的電筒光照過來了,陳忠光嚇得丟下刀調頭就跑,羅月玲就趕緊將包著嬰兒軀體的塑料袋提在手上,將其他物品踢到一邊,和秦勇強作鎮定地與保安交談,隨後逃離現場。
悲劇:假稱雞湯騙孩子喝
當天晚上,羅月玲親手將膠袋交給了妹妹羅娟,她這纔如釋重負,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第二天早上10時許,羅娟將嬰兒軀體切開放入鍋中煲湯。當天下午,為了試試湯『夠不夠味』,她自己還喝了一小口。隨後,她就讓孩子小勇將這碗湯喝了下去。小勇問羅娟這是什麼湯時,羅娟只是笑著說:『這是雞湯,可以治你的腦病,多喝點……』
為了感謝羅月玲夫妻,秦勇還用保暖瓶裝了點湯和肉過來給他們,但是誰都不敢去吃。
同月15日下午,警方將陳忠光、羅月玲、羅娟等人抓獲歸案。由於秦勇沒有參與分屍,公訴機關所掌握的證據不足以證明他構成侮辱屍體罪,因此,秦勇沒有成為被告。
本周二,南海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宣判。南海法院認為,被告人陳忠光、羅月玲、羅燕毀損屍體,其行為已構成侮辱屍體罪。鑒於三被告人自願認罪,且取得了被害人親屬的原諒,酌情予以從輕處罰。依法判決被告人陳忠光、羅月玲、羅娟犯侮辱屍體罪,各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案件中人物均為化名)
法官
說法
本案主審法官劉景景:現代版『人血饅頭』令人深思
本案的社會根源是被告人封建迷信思想作怪。
幾名被告人都是出來打工的農民,文化程度低,雖無惡毒之心,但卻愚昧非常,相關醫學常識都沒有,更不要提法律知識,之前都不清楚自己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這起現代版的『人血饅頭』令人深思。
對於三位被告來講,雖然這件事起因是為了治孩子的病,但三位被告本應想想自己的行為是否給別人帶來精神傷害,是否違背基本道德規范。相信科學,尊重法律,尊重他人的合法權益,是他們應該吸取的教訓。
本罪侵犯了社會公共秩序和近親屬的感情、尊嚴,違背了善良風俗及侵害了近親屬的安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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