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一”期間出遊的市民可以問一下旅行社是否爲遊客上了“新版旅行社責任險”,本市人保財險推出的這種新版旅行社責任險,與2001版旅行社責任險相比具有更多優勢,保障範圍更廣了,新增加了對於交通事故、自然災害、食物中毒所造成的遊客人身傷亡,採用無過錯賠償方式等。
本市人保財險非車險事業部業務主管張彬彬介紹,主險承保的責任有三部分:第一部分承保因旅行社過錯導致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第二部分承保由交通事故、自然災害、食物中毒三類非旅行社過錯責任造成的遊客身故、殘疾、醫療費用損失;第三部分是緊急救援保險。
新版旅責險基本險的投保費將有所提高,如參與特種旅遊項目,保額將另加基本險的30%。賠償額度大幅提高,舊版旅責險國內遊的最大賠償額度爲8萬元,國外遊最大賠償額度16萬元。而新版旅責險規定,因旅行社過錯導致遊客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最高賠償30萬元,緊急救援保險保額100萬元。
新版旅責險產品首次將交通事故、自然災害、食物中毒等部分法律上規定由消費者自己承擔的風險或無法區分責任的風險,納入承保範圍,覆蓋範圍大,賠償限額也有所提高,並採用無過錯賠償。
因賽馬、攀巖、潛水、漂流、蹦極等旅遊項目風險大,出險率極高,所以,在舊版旅責險中,這些特種旅遊項目被明確列爲免責項目。而在新版旅責險中,這些項目都得到了保障,且新增了旅行延誤險、旅行取消損失險等。例如購買了旅行延誤險的遊客,如因爲旅行社原因延誤旅遊行程超過6小時,即可獲得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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