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財經日報》4月27日消息,重慶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代理檢察長餘敏26日稱,轟動全國的“彭水詩案”是一個錯案,且該案有關人員的處理正在報批過程之中。
“彭水詩案”事發後,彭水縣政法機關一再越界,彭水縣公安局在傳訊40餘人後依然證據不足、事實不準的情況下,非要給秦中飛治罪。縣委書記藍慶華因爲不知情,沒有過問此案。正因爲沒有過問,使得有關部門的領導誤認爲這是他的默認和許可,於是大膽立案,大膽定罪,冤案就這樣形成。對此,重慶市有關部門調查的結果是:政法部門不依法辦案、黨政領導非法干預司法、政法部門“濫用公權”釀成的冤案。
對於“彭水詩案”,在所有的新聞報道中,都說當事人——縣委書記藍慶華沒有作過任何指示或批示,沒有過問案件。我在這裏假設他對於這件事,的確沒有作過任何批示。我的這種假設不是沒有道理的,因爲事後,藍慶華“只是”平調到重慶市任統計局副局長,既然是平調,就說明重慶市有關部門在對這件事的調查,沒有發現他有什麼違法違紀的行爲,冤案的發生與他無關,都是其他人在搞鬼。否則,重慶市委也不會在新聞媒體高度關注的情況下,在全國人民拭目以待的情況下,在一大批法學家們直言其濫用公權的情況下,敢於冒天下之大不韙,而不對他進行查處,而對他進行平調。
在這種情況下,“彭水詩案”爲什麼會發生呢?我想,只有一個答案,那就是在這位縣委書記的身邊,有這樣一幫人,這些人的身上具有某種奴才特性。如在上級領導並未授意的情況下,彭水縣公安局在證據不足、事實不準的情況下,非要給秦中飛治罪,表現得最爲賣力。9月1日,警方兩次審訊秦中飛,還對審訊過程進行了錄像,同時對秦中飛的辦公室進行了搜查,警方同時找接收短信的人員進行詢問。當晚縣長周偉、縣委副書記孟德華、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周明光會同檢察院、公安等部門再次就此案件召開會議,周偉認爲公安局辦案不力,效果不明顯,要求加派人手辦案,另外還讓檢察院提前介入。
雖是一縣之長,但也在縣委書記領導之下。在衆多奴才中,周偉表現最爲積極;公安局長周明光也承認,“父親被打了,兒子(公安局)豈能不管”?所以公安局的表現最爲奴氣,媚態十足。雖然主人沒有要求奴才做什麼,但是我們都知道,奴才要看主人的臉色行事,前途掌握在主人手中,只要是主人高興的事,奴才們都會千方百計地去做,以博得主人的一個好感,主人的一個笑臉,就是對奴才的最高獎賞;只要是主人不高興的事,不管主人是否表現出不高興,奴才們都會主動揣測主人的心思,只要認爲主人會不高興,那麼奴才們就會想方設法阻止,對當事人進行打擊報復;即使主人臉上沒有任何表情,那麼只要主人沒有對手下人的行爲進行阻止,那就說明主人批准了他們的行爲。面對那些奴才因爲一門心思爲主子效勞,得到主子的賞識,從而得到主子的提拔,那些原本還不願意當奴才的人,那些甚至鄙視過奴才的人,那些因爲自己的清高而不攀龍附鳳的人,在前途無望時,也會改變自己的做人原則,慢慢將自己打造成奴才,這是更可怕的事。
具有奴才習性的人,將黨紀國法於不顧,不能堅持原則,一味看主子的臉色行事,身上所表現出來的那種奴才相,與封建社會裏的奴才毫無二致,一幅媚態,極盡阿諛奉承爲能事,讓人覺得可憐。是他們骨子裏就天然地具有奴才氣嗎?他們自甘當奴才,供人驅使嗎?他們不知道這樣做,會被人唾棄嗎?我想也不是。其背後反映出我們的用人制度存在極大的漏洞,仍然是少數人選人,幹部的升遷只是掌握在一把手中,一把手的權力沒有得到有效地制約與監督。我相信,這些具有奴才習性的人,從內心裏還是不願意把自己變成奴才的,他們也有自己的人格尊嚴,也需要得到他人的尊重,沒有人骨子裏喜歡當奴才。正如鄧小平同志所說,制度不好,會把一個好人變成壞人;相反,好制度,也會迫使壞人變成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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