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黃金週前三天,福建省各主要商業銀行的營業網點紛紛關門停業,給一些急需辦理櫃檯業務的羣衆和商家帶來了許多不便。銀行對此解釋說,“五一”是國家法定節假日,銀行應保障員工的休息權。同時,停止櫃檯服務有利於培養儲戶的自助意識,引導儲戶使用銀行自助設備。有關專家認爲,銀行業“五一”期間集體停業三天,凸顯出國內銀行責任意識的缺失。
銀行給出的停業理由,看似冠冕堂皇,實則不值一駁。最簡單的道理是:按照銀行方面的邏輯,醫院、鐵路、民航、公交、電力,消防、通信、供水、燃氣、殯葬等各行各業各部門,都可以理直氣壯地以“法定節假日”的名義關門大吉。如此,整個社會必將在節假日裏陷入混亂。在筆者看來,我們和銀行講這些大道理是沒有用的。如今的銀行界,哪一個高管沒有高等教育文憑?難道連普通老百姓都明白的道理,他們就不明白?不過是揣着明白裝糊塗罷了。
也許有人要問:和銀行講道理沒有用,那麼該怎麼辦呢?難道我們就只能逆來順受,任憑銀行擺佈嗎?筆者的看法是:只要你認爲銀行停業影響了自己的正常生活,就不妨勇敢地走上法庭,和它打一場官司。當然,打官司告狀得有憑據。筆者想說:你手上的銀行存摺就是憑據,《合同法》就是法律依據。因爲,如果是活期存摺,便意味着在一年365天裏的任意一天,儲戶都有權利支取自己的存款,否則還算什麼“活期”呢?如果是定期存摺,存款恰好到期,那取款的理由就更加充分;即便不到期,按銀行的規定,只要持有效身份證,也可以按活期利率提前支取。就目前的情況來說,任何一種存摺上,都沒有“法定節假日”不可取款的約定,也沒有必須通過自動櫃員機取款的約定。只要你手上有存摺,就等於和銀行簽定了一份存取款的合同。銀行不管以什麼理由,都不能拒絕儲戶通過櫃檯方式支取自己的存款。
不把傲慢的銀行“打疼”,它們就永遠不知道什麼叫尊重客戶。法院的傳票,總要比我們義憤填膺的吐沫星子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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