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山西、河南、遼寧等省份連續發生多起惡意隱瞞事故的事件,延誤了事故搶救的最佳時機,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了更大的損失,性質極其惡劣,爲此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報,要求依法嚴肅查處瞞報事故行爲,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針對本市實際情況,天津市安監局向全市下發了《關於加強傷亡事故統計工作嚴肅查處瞞報事故行爲的通知》,每月上報傷亡事故統計報表,加大對隱瞞事故責任追究力度。
近年來,本市在傷亡事故統計、報告方面同樣存在遲報、漏報、瞞報等違法行爲。一些企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區縣在發生傷亡事故後,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遲報、瞞報、破壞事故現場,重傷事故隱瞞不報現象尤爲突出。爲了保證本市及時、準確地統計上報傷亡事故,遏制瞞報事故多發的勢頭,市安監局特要求,各區縣安全監管局、各局、集團總公司務於每月5日前將上月份(每年1月8日前將上年度)的傷亡事故報表報市安全監管局。對羣衆舉報和新聞媒體曝光的瞞報事故信息,必須及時、認真核查。對隱瞞事故、破壞事故現場等違法行爲,一經查實,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進行查處,嚴格追究有關責任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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