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養犬人,請別忘記從今天開始,給您的愛犬依法註冊。警方提醒,根據《天津市養犬登記和養犬註冊管理辦法》規定,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豢養犬隻的單位和個人都要在每年的5月8日至6月30日實施註冊。養犬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年度註冊,逾期不辦理年度註冊的,公安機關將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受贈犬須在半月內登記
對已辦理養犬登記的單位和個人,須持《天津市養犬登記證》到屬地公安機關交納每年度養犬管理服務費,經公安機關審覈符合準養品種的犬隻,養犬人持公安機關開具的憑據攜犬到市畜牧部門指定的犬類免疫注射專點注射狂犬病疫苗,並領取當年的犬類免疫證(已取得犬類免疫證的除外),憑此證到住所地公安機關辦理年度註冊。
對於養犬人住所地發生變更的,養犬人應當自住所地變更之日起15日內,持天津市《養犬登記證》和《犬類免疫證》到新住所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養犬變更登記。所養犬買賣、贈予他人的,養犬人應當自受讓、受贈之日起15日內,持天津市《養犬登記證》和《犬類免疫證》到遷入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養犬的單位遷移養犬處所的,應事先報經市公安局重新登記。
環城四區每犬頭年繳1千元
按照《天津市養犬登記和養犬註冊管理辦法》規定,本市外環線以內地區和外環線以外的建成區及經區、縣人民政府決定的特定區域爲養犬重點管理區,其他養犬區爲一般管理區。在重點管理區內,每戶只能飼養一隻小型觀賞犬,嚴禁個人飼養大型犬、烈性犬;養犬重點管理區養一隻犬第一年交納管理服務費1000元,以後每年註冊交納500元。
環城四區和塘沽、漢沽、大港區內的一般管理區,養一隻犬第一年交納管理服務費300元,以後每年交納50元;武清、寶坻區和三縣地區內的一般管理區,養一隻犬第一年交納管理服務費150元,以後每一年交納30元。單位養犬按照重點管理區交納管理服務費。
按照《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逾期不辦理年度註冊的,由公安部門暫扣其犬,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沒收其犬,並可以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單位無證養犬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未辦理註冊的,重點管理區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一般管理區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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