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7)日一位李先生反映,5月6日21時許,李先生與朋友到位於天津市河西區平江道與尖山路交口處的“巴山小築”餐廳吃飯,臨桌男子脫鞋的行爲給他添了堵。
李先生說,他在吃飯過程中突然聞到有惡臭傳來,發現鄰桌一名男子居然把鞋脫掉,於是要求他把鞋穿上,不要影響別人用餐,竟然遭到拒絕。與那男子一起用餐的一名女子還指責李先生無事生非。另外一桌聞到臭味的客人也指責他們的行爲不道德。李先生找到餐廳大堂經理,希望餐廳出面制止。餐廳經理與該男子交涉無果,告知李先生如果忍受不了,可換一桌。李先生和朋友隨後報警,土城派出所民警趕到進行調解。過程中脫鞋男子與女子卻說李先生和其他客人騷擾他們用餐。此時,餐廳老闆也突然指責李先生小題大做,影響餐廳生意。
李先生在向記者講述此事時深感無奈,由於在法律法規和治安條款中並沒有對這種行爲相關的處罰,屬於社會公德心和公民素質問題。李先生表示,在全社會共創文明和諧社會的今天,不應該出現如此不和諧的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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