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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惡劣家庭:仨父親有外遇兩孩子受虐打
“父親缺席,母親獨自承擔照顧女兒的責任”是以往西方研究有關兒童性侵犯家庭支持的鮮明主題。這個理論在柴胡營得到了證實。慕容是獨生女,生長在“不完整的家庭裏”。因爲父母在外打工,所以慕容從7個月大起就與爺爺奶奶共同生活。5年前,父母因“性格不合”而分手,媽媽遠走他鄉。爸爸是一名長途貨運司機,常年在外,平時就在市區與女友同居,很少回村裏。照顧、管教慕容的責任落在爺爺奶奶身上。爺爺作爲一家之長,掌管着家中的經濟權和決策權。每當孫女不聽話或學習成績不好時,爺爺就會發脾氣打罵她。
家長擔心“醜聞”影響家人
龍迪說,研究者通常將“家庭支持”界定爲母親一人針對性侵犯事件的反映,包括“相信孩子指控”,“給予孩子情緒支持”以及“採取針對被性侵犯者的保護行動”。然而,在目前中國的社會,披露家外兒童性侵犯後,“家庭支持”並非全由女性家長一人承擔,而是全家一致對外的共同事業。
“家庭能否給受害女孩提供足夠的情緒支持,取決於家人之間能否持續地相互給予情緒支持。”龍迪說,譬如這6個孩子的家庭,有4名受害女孩生活在惡劣的家庭環境中,包括父親有婚外情(薔薇、聰聰、二玲),父母離婚(薔薇、慕容、二玲)、被家長虐打(薔薇和慕容)、父親酗酒和父母之間的家庭暴力(聰聰)。這些都可能不利於形成足夠的家庭支持,因而無法消除家外兒童性侵犯的影響。
而張穎(化名)的媽媽認爲,在該事件發生後,他們夫妻倆所承受的打擊和傷害比孩子重。事件披露後,“咱這心裏就沒平靜過,老像有一塊石頭壓着,沉甸甸的”。至今,張媽仍怕讓別人知道這件事,每天都憂心忡忡。她擔心張穎受同學嘲笑,更擔心“家裏的醜聞”影響21歲的大女兒“找對象”。
6個家庭受到村民指責和孤立
在得知這件事後,柴胡營的村民雖然譴責侵犯者、同情受害女孩,但是,性侵犯事件的披露還是給這些家庭帶來了創傷。在柴胡營,幾乎無人不曉李家女兒薔薇(化名)遭受性侵犯程度最嚴重。但卻很少有人關心,性侵犯使這個再婚家庭舊傷未愈,又添新傷。很多人對6個孩子的經歷“添枝加葉”,有的家長還禁止自家女孩與受害女孩交往,甚至還責備6家人,是他們的起訴導致性侵犯者被判死刑。在村裏人不友善的輿論下,每個家庭噩夢不斷。
(3)傷痛難愈:受害女孩噩夢厭食持續不斷
記者在書中看到,事件被披露後13個月,薔薇轉入鎮中心小學,儘管同學從未提過“那事兒”,學校還特意選區裏優秀的女老師做她的班主任。然而,薔薇仍面臨着許多壓力,她的學習成績並無明顯提高,她告訴龍迪說:“上學真沒意思”。
“再好的朋友,也不能說”
可是,薔薇卻認爲她“比以前好多了”。但龍迪在交談中發現,噩夢、厭食、鬧心等精神症狀仍伴隨着她。“淡忘”,仍是薔薇主要的應對策略。她到學校閱覽室看“恐怖”、“殺人”的圖書時,“就不會想那事兒了”。薔薇最喜歡朗朗,“朗朗一來我可開心了,就把這事兒全忘了”。兩個人偶爾還互相安慰,但薔薇很少和朗朗談心事,因爲“再好的朋友,也不跟她說”。
受害兒童的性價值觀錯位
“其實,性侵犯對兒童心理上的影響更大。”龍迪說,而這種心理傷害,表現在受害兒童不信任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在遭受性侵犯和威脅的同時,孩子們也會收到侵犯者的禮物,如一個麪包,一塊糖果。“由於還未形成成熟的判斷力,這讓他們很迷惑,無法把握人與人之間的界限。”研究結果表明,有些曾遭受過性侵犯的兒童,在長大後可能會形成“性可以換麪包”、“性可以換感情”的價值觀,阻礙他們發展健康的友誼和自我價值感。
然而,兒童遭受性侵犯最明顯的創傷反應是噩夢和經常回憶起遭受性侵犯的經歷。他們也會經常憤怒和憂鬱。“他們所理解的性,不是成人所理解的性。他們會內疚和迷惑。”龍迪說,與此同時,兒童還會感到背叛,因爲自己信任、親近的人會逼迫自己做不願意做的事情。再有,就是揮之不去的“羞恥感”和無能爲力。“他不能抗拒和拒絕有權勢的、原本信任的人對自己做不好的事,他會怪自己。人的精力總是消耗在懷疑、恐懼、自我折磨上,形成惡性循環,就沒有足夠的生命力面對人生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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