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法制辦公室14日將《殯葬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授權新華社全文公佈,徵求社會各界意見。
國務院法制辦在公開徵求意見通知中指出,1997年7月國務院頒佈的《殯葬管理條例》爲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殯葬事業的發展,殯葬管理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一些地方殯葬服務壟斷經營、牟取暴利,侵害了羣衆利益;一些單位和個人受利益驅動,擅自興建公墓、非法佔地破壞了生態環境,個別公墓的經營者非法炒買炒賣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不僅損害了羣衆利益,還引發了羣體性事件;有些喪事活動影響了公共秩序、公共安全,侵犯了他人合法權益。
據瞭解,14日公佈的徵求意見稿規定,遺體運送、冷藏、火化的服務由殯儀館提供,並明確殯儀館依照規劃批准設立後,依法辦理事業單位登記,按事業單位模式活動;殯儀館提供遺體運送、冷藏、火化服務,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收費;公墓經營單位應當憑用戶出具的死亡證明提供墓葬用地或者骨灰存放格位,不得向沒有出具親屬死亡證明的人提供墓葬用地或者骨灰存放格位;辦理喪事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公共管理的規定,不得佔用城市街道、廣場等公共場所停放遺體、搭設靈棚,不得妨礙公共秩序、危害公共衛生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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