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月1日起,國家衛生部發布的《處方管理辦法》正式施行,要求規定醫療機構購進的同類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各不得超過2種,醫生開處方要使用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公佈的通用名稱。15日,記者以患者的名義來到天津市率先實行以通用名開藥的醫科大學總醫院,親身體會新辦法實施後看病程序的變化。
記者體驗:買藥“二選一”
記者掛號後來到總醫院門診二樓消化科診室就診,醫生詢問病情時記者表示自己有胃潰瘍的病史,最近胃口總泛酸,飯後腹部也有疼痛的感覺,隨後醫生仔細詢問了記者症狀,在電腦裏敲打了幾個字,並告訴記者他準備給記者開點治療胃潰瘍的藥物。醫生說:“給你開的藥是西咪替丁,其實就是人們常說的泰胃美,現在醫院要求用通用名開藥,所以都是按藥物成分寫的。現在醫院這種成分的口服藥有兩種,一種是國產的一種是合資企業生產的,前一種名字叫西咪替丁1.38元一盒,後一種就是泰胃美95元一盒,你可以自己選擇買哪種。”記者選擇了相對便宜一些的國產藥品,醫生表示,現在可以拿着掛號條到門診藥房打印處方、交費和取藥了,但最後還要回診室一趟,他要在打印的處方上簽字。在藥房,記者很順利就取好了藥品,也拿到了打印出來的電子處方底聯,上面病情診斷和藥品名都非常清晰。回到診室後,醫生在處方上簽字後表示,買的藥物短時間內如果沒有開封可以到醫院來退換,而且也可以憑打印出來的處方到藥店買藥。
大夫:工作負擔加重了
總醫院藥劑科主任李正翔對記者表示,從患者的角度來說,國家新頒佈的《處方辦理辦法》帶給他們最明顯的變化就是用通用名開藥,而且醫院同類藥品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各不得超過2種。總醫院醫務處處長楊玉龍主任醫師表示,用通用名開藥確實加大了患者就醫的透明度,但也給醫生增加了很大負擔,現在同一成分的藥品可能有十幾種,以前醫生用商品名開藥只要記兩個字就可以了,現在就需要記五六個甚至七八個字。而且,在給病人開藥時本專業的藥品由於經常使用,通用名一般比較熟悉,如果碰到一個病人同時存在幾種疾病,醫生需要開一些治療本專業以外的疾病的藥物,通用名肯定記不下來,就需要現看藥品目錄。不過楊處長也表示,現在新規定只是剛剛執行,估計一兩個月之後醫生們就會比較熟悉,開藥的速度自然也會提高。
患者:自己選擇心裏踏實
記者昨天也在醫院現場採訪了幾位患者,患者任先生的話就很有代表性。他對記者表示,他之前就已經知道了國家規定,這樣做確實能給患者帶來實惠。不同廠家生產的藥,即便作用相同價格也會高低不等。如果醫生按照商品名來開藥,對於不具備醫療常識的患者來說,就失去了自行比較選擇藥品的機會,而現在這樣做患者可以自己選擇藥品,根據自身經濟實力決定購買什麼樣的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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