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全文如下:
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爲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六中全會精神,切實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國務院決定,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以下簡稱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重大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近年來國家採取一系列措施,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併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寄宿生補助生活費;對普通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國家助學獎學金,實施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對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國家助學金等,取得了良好成效。
但是,我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還不夠完善,尤其是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偏窄、資助標準偏低的問題比較突出。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上得起大學、接受職業教育,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是實施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優化教育結構,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實履行公共財政職能,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必然要求。這是繼全部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之後,促進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具有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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