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湖北惡男』扯著未婚妻頭發毆打
資料圖:『湖北惡男』踢打未婚妻的肚子
『我在湖北襄樊漢江邊抓拍到半裸男子毆打自己懷孕二月的未婚妻。』近日,紅網記者注意到,在國內各大知名論壇上流傳著一篇題為《觸目驚心!『湖北惡男』暴打懷孕未婚妻全過程》的帖子,並附帶數張場面暴力震撼的照片,這件事引發了網友廣泛的議論,在紅網論壇上更是掀起了很大的波瀾,有網友譴責『湖北惡男』禽獸不如,甚至有網友發出『網絡通緝令』來通緝『惡男』以宣泄不滿情緒,也有網友指斥拍照網友『也不是個好鳥』。
惡男毆打懷孕未婚妻過程觸目驚心
據旁觀者描述稱,這對男女快結婚了,正准備婚禮。『湖北惡男』生性好賭,輸光家中錢財,女方家要求男方給彩禮,惡男一怒就大打出手。附近的人說,此惡男因此事常暴打未婚妻,三天打了五次。
拍照的人自己留言稱,當時『湖北惡男』連續下重手,猛踢女友肚子。女子邊掙紮邊稱懷孕了不要再打了,惡男聲稱就要打掉這個孩子。整個毆打事件持續約10分鍾。
網友譴責:『湖北惡男』禽獸不如
14日,該帖子在紅網論壇一經發出立刻成為網友關注的對象,當日點擊超過5000,網友『趴趴兒』毫不諱言地說,『天下竟然有這樣禽獸不如的男人?!知道這個男人是誰的話,真想找到他抽兩個耳光!』。網友『飛翔的翅膀』則回帖稱,『暴力是最大的無能,建議女方趁早離開吧,免得以後受盡了苦,女同胞們今後找老公可要擦亮眼睛了!』
當然,也有網友相對比較理性,比如紅網資深網友『祝枝山』就稱,『只是「據說」而已,也可以是據說女子是背著男人乾了見不得人的事情,或者是女的是無恥該打,男人忍無可忍了,所以就有了這一幕,所謂無風不起浪……除非這個男子有神經病,有神經病的話我們就不做評論。』
驚現網絡通緝令:通緝毆打孕婦的『湖北惡男』
18日,記者還注意到,在國內知名論壇貓撲社區上有憤怒的網友還發出了網絡通緝令,期望通過網絡通緝的方式還被毆打孕婦以公道,此通緝令在網上迅速傳播,這也是繼網絡通緝南京汽油燒小狗者後2007年第二張網絡通緝令,其結果如何紅網將持續跟蹤。
網友倒戈:拍照片的網友『也不是個好鳥』
記者還在紅網論壇上注意到,鐵杆網友『搬運工』回帖比較強硬地稱,『拍照片的那人也不是個好鳥,哪有看著孕婦被毆打,自己卻無動於衷,不去勸架,也不報警,還能泰然地去拍照。』這種說法也立刻招來了很多網友支持,並紛紛表示,拍照的網友這樣做是非常不恰當的,因為整個毆打事件持續了10分鍾,總不能一直這麼拍照下去,其他任何補救的方法都不做,缺乏應有的人道精神。
記者通過網絡搜索引擎以查證原帖來源未果,也未能聯系到上傳照片者。不過,目前紅網記者正試圖通過多種途徑與發照片人及『湖北惡男』取得聯系。
律師說法:『惡男』的行為已涉嫌違法
針對『湖北惡男』暴打懷孕未婚妻一事,記者電話連線了紅網法律顧問湖南人和人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蔡衛華先生,他表示,無論事出何因,當事人『惡男』的行為事實上已經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若傷害未婚妻情節嚴重的話,就觸犯了刑法,構成了故意傷害罪,其未婚妻可以要求公安機關立案追究其刑事責任。需要指出的是,由於兩人尚未結婚,所以,並不能認同為『家庭暴力』。
對於網絡通緝令,蔡衛華律師表示,和公安部門等權力機構頒發的通緝令不同,『網絡通緝』只是網民的一種自發行為,盡管借用了『通緝』的形式,卻不具有法律的效用。如果『網絡通緝令』中含有侮辱、誹謗的內容,構成對他人人格尊嚴、隱私權等權利的侵害,則發布者即使出發點是善意的,也構成侵權,發布者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至於拍照者的行為是否違法,蔡衛華律師則稱,法律上沒有規定群眾有義務勸架,更何況這還要看具體情況,如果事實認定清晰的話,在這種情況下也許只能通過道德上來約束旁觀者。
如何避免類似的事件重演?
對於『湖北惡男』暴打懷孕未婚妻一事,記者請教了紅網網友、長沙知名評論家張若漁先生,他這樣說:要避免這類事件重復上演是一個很龐大的系統工程,最關鍵的,就是要增強人們的法制觀念,比如說施暴的惡男,發通緝令的網民等。這裡面貫穿著一種東西——暴力,惡男因為法制觀念淡漠而形成了長期的暴力傾向,網民則形成了有事必將網絡通緝的思維,似乎網絡通緝就是游離於法網外的『另類力量』以致屢試不爽,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長了網絡暴民的囂張氣焰,所以,更會從多種角度對拍照者連帶進行指責,而不積極探討上傳照片者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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