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民生 發展民主 服務社會
民政部部長 李學舉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以解決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爲重點,着力發展社會事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完善社會管理、增強社會創造活力,推動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協調發展。民政部門作爲政府管理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所主管的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區建設、民間組織、優撫安置、區劃地名、婚姻、殯葬等20多項工作,與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主要職責就是關注民生、發展民主和服務社會。可以說,民政工作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基點,是實現社會安定有序的基石,是和諧社會建設的基礎。深入貫徹落實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必須切實履行民政部門的職責,更充分地發揮民政工作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重要基礎作用。
一、立足於改善民生,切實保障困難羣體、特殊羣體和優撫羣體的基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正義,關鍵在於協調和妥善處理各種利益關係,在全社會形成合理的利益格局,充分體現和保障不同社會羣體特別是困難羣體的基本權益。這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民政工作面向全體社會成員,着重保障困難羣體、特殊羣體和優撫羣體等三類特定羣體的基本生活權益,對社會公平正義具有直接促進作用。
改革開放以來,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絕大多數人民羣衆過上了安居樂業的幸福生活。但由於種種原因,還存在一定數量需要國家和社會扶助、救濟和優待的對象,其中主要是困難羣體、特殊羣體和優撫羣體。困難羣體包括城鄉貧困戶、農村五保戶、流浪乞討人員、受災羣衆和其他困難人羣。全國現有農村貧困人口數量還很大,仍然達到2100多萬,低收入人口3550多萬,五保供養對象570多萬,城鎮低保對象2200多萬,每年需要救助的受災羣衆近億人次。特殊羣體包括需要得到救助與關愛的老年人、孤兒、殘疾人。目前,全國有1.43億老年人,8296萬殘疾人,57.3萬孤兒。同時,還有大量需要國家扶助的優撫對象。解決好“三個羣體”的實際困難,維護好他們的切身利益,保障好他們的基本生活,讓他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是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我們黨執政爲民的具體體現,更是民政部門的基本職責,是平衡不同羣體利益關係、維護社會公平、促進不同收入階層和諧共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民心工程。
十六屆六中全會從維護社會公平出發,高度關注困難羣體、特殊羣體和優撫羣體的生活權益,確定了逐步建立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相銜接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目標。落實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民政工作將本着“以民爲本、爲民解困、爲民服務”的理念,從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社會和諧出發,把解決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放在首位,以健全體系、完善制度、搞好銜接、狠抓落實爲着力點,以創新管理方式和增強財力支撐爲推進手段,切實保障“三個羣體”的基本權益。
一是進一步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制度健全、相互銜接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有效保障困難羣體的基本生活權益,在保障民生方面發揮“兜底”作用。實施國家災害應急救援重點工程,健全災害應急救助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進一步提高災害應急救助能力。繼續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加快農村低保制度建設步伐,努力建設惠及全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面向農村五保對象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設施建設霞光計劃”,妥善解決五保老人的住房、醫療問題。切實加強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注重救助保護流浪未成年人。完善臨時救助制度,發展就業救助服務,幫助低保邊緣人口等低收入羣體解決特殊困難。進一步規範農村醫療救助,加快推進城市醫療救助。積極推進生活、醫療、教育、住房、司法等項救助制度之間的銜接配套,逐步提高救助水平,努力滿足困難羣體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是大力發展以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爲重點的社會福利事業,切實提高孤老殘幼等特殊羣體的保障水平。以加強社會福利制度建設爲重點,逐步擴大社會福利的惠及範圍。樹立以人爲本的服務理念,積極推行民辦公助、公辦民營等多樣化發展社會福利的模式,努力建立服務對象公衆化、服務主體多元化、服務內容多層次的社會福利發展新格局。以應對人口老齡化、促進代際和諧爲重點,強化政府對老年社會福利服務的保障責任,側重保障無依無靠的孤寡老人。全面落實養育、教育、康復、就業等相配套的兒童社會福利綜合救助政策,建立“孤殘兒童手術康復明天計劃”長效機制,啓動“兒童福利機構設施建設藍天計劃”,加大對艾滋病致孤兒童的救助力度。完善殘疾人社會福利政策,解決殘疾人的基本生活,推進社區康復計劃,促進殘疾人就業,依法保障殘疾人的基本生活權益和社會發展權益。
三是深化改革,完善優撫安置政策,逐步建立優撫安置的保障機制,切實維護優撫對象的合法權益。適應市場經濟體制和國防建設需要,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逐步建立以政策扶持爲主體、多種方式相結合的城鄉一體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繼續完善撫卹優待和醫療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將重點優撫對象優先納入社會保障範圍。推進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進一步落實軍休幹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深入開展羣衆性擁軍活動,鞏固和發展軍政軍民團結。同時,大力促進慈善事業發展,在全社會樹立團結互助、和衷共濟、扶貧濟困的風尚,形成政府支持、社會舉辦、公衆參與的慈善事業發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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