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足於服務社會,不斷提升民政事務的公共服務水平,推動社會協調發展
爲人民服務是黨的宗旨,也是人民政府的基本職責。發展公共服務,提升全社會的公共服務水平,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保證全體公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內容。
共建共享和諧社會,要求公共服務必須有一個大的發展,政府必須提供系統性、制度性、公平性、可持續性的公共服務,更好地滿足民需、凝聚民心;必須創新公共服務體制,建立適應國情的公共服務模式,着力發展與羣衆生活息息相關的公共服務項目,逐步實現全民共享基本公共服務的目標。十六屆六中全會要求以發展社會事業和解決民生問題爲重點,建設服務型政府,推進公共服務的均等化,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提升全社會公共服務的總體水平。要求健全社會組織,增強服務社會功能;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創建和諧家庭,形成人人促進和諧的局面;建設宏大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立與政府服務、市場服務相銜接的社會志願服務體系。
民政部門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重要部門,負責多項與民生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提供和提升這些公共服務,是民政部門的基本職責。落實六中全會精神,民政部門必須在創新公共服務體制、改進公共服務方式、整合公共服務資源、不斷滿足人民羣衆日益多樣化的公共服務需求上有更大的作爲、更多的建樹,要着重在指導民間組織發揮服務社會功能、提供專項事務服務、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社會志願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發揮更大、更重要的作用。
第一,增強民間組織服務社會的功能。按照培育發展和管理監督並重的原則,加快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民間組織管理體制與服務機制,增強民間組織服務社會的功能,拓展民間組織服務社會的空間。繼續扶持發展經濟類、社會公益類和服務類民間組織,着力發揮民間組織在發展經濟、擴大就業和方便羣衆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進政府與民間組織等不同服務主體之間的分工協作,逐步構建政府服務機制同民間服務機制互聯、政府服務功能同民間服務功能互補、政府服務力量同民間服務力量互動的公共服務網絡。
第二,提高專項社會行政事務的服務水平。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穩健推進區劃體制創新,完善行政區劃設置和管理模式。加快建設標準規範、方便及時、適應社會需求的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完善地名信息化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地名信息化服務。健全界線管理體制和界線糾紛應急處理機制,切實維護邊界地區的穩定和諧。開展創建和諧家庭活動,推動婚姻登記全國聯網工作,促進婚姻登記服務的規範化、信息化和人性化。繼續推進殯葬改革,規範殯葬管理,提高殯葬服務水平,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第三,加快推進社會福利服務網絡建設。通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逐步推進社會福利服務由補缺型向適度普惠型轉變,建立以居家爲基礎、社區爲依託、機構爲補充的社會福利服務網絡,以應對我國人口老齡化的發展趨勢,不斷滿足老年人、殘疾人、孤兒及廣大公衆的福利服務需求。
第四,建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社會志願服務體系,推進公共服務的專業化和社會化。切實加強民政幹部職工、社會工作者、社區志願者“三支隊伍”建設,形成以行政力量爲主導、專業力量爲支撐、公衆力量爲基礎的民政公共服務的人力資源開發體系。充分發揮社會工作人性化服務、柔性化管理、社會化運作的優勢,建立健全以培養、評價、使用、激勵爲主要內容的專業社會工作者制度,建設一支宏大的職業社會工作隊伍。科學設置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區建設和殘障康復等領域的社會工作崗位,多渠道吸納社會工作人才,提高民政事務公共服務的專業化水平。以相互關愛、服務社會爲主題,深入開展城鄉社會志願服務活動,建立與政府服務、市場服務相銜接的社會志願服務體系,推進民政公共服務的社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