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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1997年發佈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借記卡在ATM上的每卡每日累計提現額不得超過5000元 |
中國人民銀行日前發佈的《關於改進個人支付結算服務的通知》要求,提高自動櫃員機(ATM)取款交易上限,借記卡在自動櫃員機取款的交易上限由現行每卡每日累計5000元提高至2萬元。
爲滿足公衆日益增長的金融服務需要,進一步提高銀行支付結算服務效率和服務質量,有效解決辦理銀行業務排隊等候時間過長的問題,央行日前發佈《關於改進個人支付結算服務的通知》,其中要求,完善電子支付服務功能,推動自助、居家服務發展。
按照這一通知要求,各銀行可在2萬元的限度內根據客戶需要、服務能力和安全控制水平等因素,確定本行每卡單筆和每日累計提現金額。銀行和有關單位要增加自助設備的布放,提高人均擁有自助設備的比例。銀行要拓展網上支付、電話支付、移動支付等電子支付功能,提高電子支付的服務質量,提高業務離櫃率,緩解網點櫃面壓力。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中國人民銀行1997年發佈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借記卡在ATM上的每卡每日累計提現額不得超過5000元。隨着經濟的發展和人們支付的活躍,5000元已不能滿足人們日常現金支付的需要。同時,考慮到貸記卡和準貸記卡的主要功能是用於消費,不同於借記卡兼具電子存摺的作用,對貸記卡和準貸記卡在ATM上的每卡每日累計取款交易上限不作調整,仍維持貸記卡2000元、準貸記卡5000元不變。
這位負責人指出,該《通知》中的多項措施,如個人需要通過儲蓄賬戶辦理轉賬結算時,銀行可憑客戶辦理第一筆轉賬支付業務時在付款憑證上的簽章將其活期儲蓄賬戶轉爲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同時允許個人合法收入款項轉入個人活期儲蓄賬戶;擴大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跨行轉賬功能,個人無須在不同銀行開立多個銀行賬戶即可方便地辦理各類結算;推廣個人支票、銀行本票業務,減少現金使用和“現金搬家”現象;完善信用卡還款業務處理、鼓勵信用卡持卡人以轉賬方式還款;提高自動櫃員機取款交易上限,分流利用銀行卡辦理的櫃面取款交易;增加電子支付服務功能、改善居家服務等都有利於提高個人支付結算服務效率和水平,都有利於緩解銀行排隊等候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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