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社保違規問題,我們目前已經全部整改。”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一位人士昨日告訴《第一財經日報》。
據新華社報道,2006年年末,國家審計署聯合自治區審計組對寧夏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工作進行了專項審計,在審計中發現寧夏社保基金的管理存在政策執行不嚴格、管理監督不規範,甚至侵佔挪用基金等嚴重違法違紀問題,共涉及社保基金3.93億元。
其中石嘴山市醫保中心主任和財務科長於2004年5月至2005年6月期間,採取截留未到期銀行承兌匯票的手法,將某企業繳交的面值3233萬多元醫療保險費轉移到其親屬、朋友名下。另外,還與某縣醫藥藥材公司編造2份內容虛假的抹賬協議,分8次將250萬元醫保基金轉給該縣醫藥藥材公司。
據知情人士透露,石嘴山市醫保中心有關負責人已經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針對出現的社保問題,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向本報記者介紹,自治區已經成立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委員會,統一研究制定自治區社保基金政策和辦法。要求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儘快制定全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監督辦法,並嘗試“五險合一”的管理體制。
同時,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也成立了自治區勞動保障廳社會保險基金審計發現問題整改領導小組,指定專門機構具體督促落實整改。
整改內容包括對於擠佔挪用、違規出借投資等侵害基金安全的問題,要求限期歸還資金,損失的資金要採取硬性措施限時補足。確實無法回收的,要摸清底數,報請同級政府組織償還。對違法違紀問題要一查到底,明確責任主體。
對於石嘴山市醫保中心問題,寧夏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除強力追繳被轉移的醫保費外,從加強社保基金監管入手,爲勞動保障局增加配備了專職書記,擬成立規劃財務監督管理科。
截至2005年末,寧夏基本養老、醫療、失業三項主要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規模分別達到17.9億元、5.3億元和1.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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