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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消費者在購買需要預約安裝的商品時,往往不注意與商家簽下的合同中是否有商家違約該怎麼辦的條款,而是隻將商品的品類、價格及個人地址、電話等信息填寫完就萬事大吉了。這樣一旦出現商家違約的情況,消費者根本無從下手尋找證據進行進一步交涉。消費者劉先生在給新裝修的新房購買多樣家裝飾品時就遇到了這樣的事情。
劉先生分別在天津兩家大型裝飾城和窗簾城購買了價值兩萬多元的燈飾和窗簾。由於這兩樣商品都需要消費者與商家之間商量安裝的時間,所以在籤合同時商家也將雙方商量好的安裝時間寫在了合同裏。可令劉先生沒有想到的是,已經確定好的時間竟然一改再改,耽誤了時間不說,還惹了一肚子氣。按照約定時間,劉先生上週六一大早就在新房中等着安燈的師傅上門,可過了兩個小時也沒等來師傅和一個電話。於是他給負責安裝燈的師傅打去了電話,被告之其實他們就在這個小區內給另一家安裝,因爲一趟拿不了這麼多個燈,讓劉先生先別等了,要到下午再說。白白等了兩個多小時的劉先生很氣憤,他仔細查看了當時簽訂的合同,發現沒有一條是針對商家違約的條款。業內人士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需要預約安裝的商品時不要怕麻煩,一定要在合同中與商家簽訂好各種細緻條款,以便日後真出現問題好有依據進行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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