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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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人員采取了斷水斷電斷路,致使溫州電鍍廠被迫停產
核心提示:浙江溫州電鍍廠2004年被當地有關部門列入拆遷范圍,在隨後的評估過程中,拆遷指揮部負責人不但指定評估單位,還要求評估金額在一定數額之下,很快,一份不公正的評估報告出爐……
一份『公證書』成了企業的『尚方寶劍』
『我希望有關部門按照「公證書」依法辦事。』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楊錫雲多次提到一份『公證書』,並視此『公證書』為擺脫厄運的『尚方寶劍』。
在楊錫雲提供給記者的『公證書』(復印件)上,記者發現,『公證書』是由溫州市公證處於1994年12月17日簽發的,公證的內容是『溫州電鍍廠「還本經營」暨產權轉讓合同書』。在被公證的『合同書』中,『甲方』是溫州市財政局和溫州市機械工業總公司,『乙方』是楊錫雲,『鑒證方』是溫州市經濟委員會。顯然,這不是一份普普通通的合同。
據了解,座落於溫州市鹿城區十八家支路16-1號的溫州電鍍廠,原系溫州市小型國有電鍍企業,1994年該廠作為溫州市首家小型國有企業改革試點,以『還本經營』暨產權轉讓的形式進行改制,轉讓給當時任廠長的楊錫雲,成為一家股份制企業。楊錫雲及其他股東為了『還本』,低價變賣了住房、店面等家產,整個家族人員住進了電鍍廠。為了解決全家人居住問題,楊錫雲個人向溫州電鍍廠購買了房產,建築面積1321.30平方米,佔地面積955.82平方米,產權登記用途為『居住』,並按規定繳納了相應的稅費,楊錫雲個人為該產權的合法擁有人。
記者注意到,該『合同書』承諾溫州電鍍廠在原地經營50年,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並且在補交土地差價後,可以改變土地使用功能,可作為商業或住宅用地。『當時,這一條約定讓我對企業改制充滿了信心。』楊錫雲說。溫州電鍍廠改制後逐漸發展成為中國電鍍協會先進企業、溫州市電鍍行業明星企業,年產值達1300多萬元,而且逐年增加,每年上繳利稅100多萬元。
經辦人講述企業評估內幕
正當溫州電鍍廠處於上昇發展的黃金時期時,企業經營卻受到限制,2004年,該廠被列入江濱路鹿城段拆遷范圍,此後被迫停產。
據介紹,溫州電鍍廠地處江濱路黃金地段,拆遷後土地將作為商業性開發拍賣。《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拆遷人應當依照本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補償方式。
但楊錫雲不認可拆遷單位開出的安置補償方案。就在雙方就拆遷安置補償爭執不下時,拆遷單位提議委托溫州兄弟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溫州電鍍廠的資產進行評估。
一位『憑良心說話的』人向楊錫雲披露了評估內幕。此人名叫劉化實,他曾是江濱路鹿城段工程建設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工作人員。他在2006年11月12日給楊錫雲寫了一封實名信,信件的標題是『關於溫州電鍍廠評估經過的記述』,落款處為『經辦人:劉化實』。劉化實向記者證實這封信是他所寫。
『(2006年)4月5日,林道珍指揮長拿出溫州兄弟產評估有限公司經理楊小雲的名片,要我去聯系落實評估單位……5月27日評估公司第一次拿出評估報告討論稿,貨幣補償3500萬元,安置住宅1321平方米,安置土地4.4畝;6月20日第二次評估報告討論稿向指揮部匯報,貨幣補償3858萬元,住宅安置1321平方米,土地安置4.4畝;7月14日評估報告第三稿,貨幣補償3324萬元,安置住宅1321平方米,安置土地4.4畝;第二天林道珍指揮對我說:「已向評估公司打電話,要參照周圍單位,總額應評不值3千萬元。」8月28日評估公司再次向指揮部匯報,「三原」安置貨幣補償1594萬元,沒有講到住宅和土地安置問題。』劉化實在實名信中寫下了較為詳細的評估經過。
據溫州晚報2006年9月12日專題報道,溫州兄弟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曾將溫州車站大道某商廈一間價值118萬元的店面評估為68萬元。幸好被溫州電鍍廠及時了解到溫州兄弟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的不良情況,並與其解除委托評估合同關系。
『評估市場較為無序其實在國內非常普遍。』有關專家分析,造成目前這種現象的原因是,評估工作之前絕大多數由國家專業機構把持,但近年開始走市場化道路,不少地方尚處於摸索、過渡階段,溫州也不例外。溫州晚報報道說,注冊後的評估師開始私有化經營,不同的評估有不同的主管部門,利益的驅動使得一些人拋棄標准,作出不公正、不客觀的評估。
『現在,指揮部與電鍍廠還沒有達成一致意見,但指揮部會依法辦事。』指揮部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但楊錫雲對指揮部依法辦事的說法感到質疑,他告訴記者:『指揮部已經發生了人為乾預評估公司,造成評估不公的現象。我們期待有關部門能夠真正做到依法辦事,還我們企業以公道。』
就在安置補償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時,電鍍廠原來的出入道路被封閉,並且砌起了圍牆。現居住在溫州電鍍廠的人員常被中斷生活用水和用電,小偷也頻繁地光顧電鍍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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