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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同盟者利益”的決定來自決策層。在中央政府層面,萬鋼之後會是誰? |
來自中央、各省的標誌性舉動被認爲具突破意義,令人們確認,大規模選拔和任用黨外幹部已成爲從中央到地方的一致行動。
“照顧同盟者利益”已經成爲從中央到地方的具體政策。南京規定,市政府要有50%的組成部門選配黨外人士擔任領導幹部,黨外人士到教育、科技、衛生、審計、環保、監察、司法等部門任職將成常態,符合條件者可擔正職。
公開的政治承諾
在中國,中共黨外人士的政治版圖正不斷“擴張”。在北京,已經由非中共出身的萬鋼出任科技部長,這很可能不是“孤例“,在地方這個趨勢也在不斷深化。
中共南京市委辦公廳5月18日出臺的一項新規劃《南京市2007-2011年培養選拔黨外領導幹部工作規劃》要求,到2011年,市政府要有50%的組成部門選配黨外人士“擔任領導幹部”。
這份“黨的文件”被貼到南京市政府的網站上,7年前,中共南京市委曾制定《南京市2001-2005年培養選拔黨外領導幹部工作規劃》,但未對外公佈。
當地官員對南方週末記者表示,類似文件在以前曾作爲“祕密文件”,不能外傳。
但現在,這是一個公開的政治承諾,甚至具體到了黨外人士任職的比例,這是中央文件“照顧同盟者利益”要求的具體落實。
按照這個規劃,黨外人士將從傳統的人大、政協等機構,向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農林、建設、審計、環保、監察、司法等機構“擴張”。
執政黨的有關文件認爲,這些政府部門“涉及行政執法監督、與羣衆利益密切相關、聯繫知識分子緊密和專業技術性較強”,“必須配備黨外領導幹部,有條件的可配備正職”。
上述新規劃還規定,區縣政府部門及鎮(街道)行政領導班子選配比例要達到三分之一以上。類似的比例和數字要求出現在市、區縣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民間團體領導層中。
隨着曾經的“祕密文件”公之於衆,人們對5年之後南京市和下轄區縣人大、政府、政協及各組成部門中黨外領導幹部的數量第一次有了直觀預期。
負責《規劃》編制工作的中共南京市委組織部青年幹部處處長曲浴宙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加強同黨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是我們黨的堅定方針。”
作爲中共長期堅持的基本政策,以前由於“宣傳不夠”,不爲公衆熟知,但自2006年下半年起,黨外人士從政卻突然成爲輿論熱點。
來自中央、各省的標誌性舉動被認爲具突破意義,令人們確認,大規模選拔和任用黨外幹部已成爲從中央到地方的一致行動。
甚至有觀點認爲,中共很可能從建國初“聯合政府”模式中汲取經驗。
“有意識”培養黨外幹部
有關分析人士認爲,並非執政黨不想“拿出位子”安排黨外幹部。由於執政黨擁有極大的“人才聚集效應”,相當多社會精英更願意加入共產黨,民主黨派面臨人才匱乏問題。
新任科技部部長萬鋼在接受南方週末記者採訪時也表示,“建國初期,共產黨內缺少知識分子”,但“這麼多年過去了,共產黨在各條戰線都積累了大量人才,很多人取得了很大成就”。
身爲中國致公黨中央副主席的萬鋼謙虛表示,“和他們(中共幹部)相比,特別是在從政經驗上,我還有許多需要學習的地方。”
正如萬鋼所言,黨外人士雖然在學界有重要影響,但在政界,人才儲備不足是不爭事實。中央有關文件一直有不鼓勵已加入民主黨派的人士加入中共的精神,一定意義上有此考慮。
公開資料顯示,目前,南京市有789名黨外人士擔任各級人大代表;有1654名黨外人士擔任各級政協委員;156名黨外人士分別擔任市、區(縣)政府部門實職,其中:18名任部門正職,17名任監察局、審計局等機構的副局長,10名任市、區法、檢兩院副院(檢察)長,全市13個區(縣)全部配齊黨外副區(縣)長。
今年南京還將舉行市、區縣聯動公選,屆時還將拿出一定數量的職位定向選拔黨外幹部,但從哪裏找到那麼多符合要求的黨外幹部?
南京市委組織部有關官員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南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衆多,民主黨派齊全,黨外人才資源比較豐富”,這種特殊優勢,使南京有可能走在前列。
開始於2005年的“十百千黨外人物工程”也被寄予厚望,這項工程要求“着力培養市管領導職位黨外後備幹部三十名左右,局、區(縣)管處(科)級領導職位黨外後備幹部百名左右,黨外代表人物千名左右”。
《規劃》明確,今後,黨外幹部一般應從“十百千黨外人物工程”培養對象中選拔。
另一項用以保證黨外幹部來源的措施是對後備幹部隊伍的硬性規定,《規劃》明確,在整個黨政後備幹部隊伍中,各級黨外幹部所佔比例應逐步達到10%以上。按照慣例,中共組織部門將負責執行這一規定。
曲浴宙說,對於黨外幹部,有關部門會有意識培養。對基本素質好、有發展潛力的黨外幹部,“將及早進行多崗交流,注意安排到條件比較艱苦、工作難度比較大的崗位上壓擔子,使他們加速積累經驗,儘快成長起來”。
共產黨的“得與失”
選拔擔任政府及司法等機關領導職務、進行實職安排的黨外幹部,仍然要嚴格堅持《幹部任用條例》規定的條件、資格及程序。
曲浴宙認爲,“從程序上看,任用黨外幹部和黨內幹部沒有太多不同。”在黨外幹部的監督管理上,也與黨內幹部大體相同,“一樣要接受監察部門和羣衆的監督,因爲黨外幹部實際上也是黨的幹部”。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06年7月,江蘇鎮江已明確提出2年內培養選拔黨外幹部的目標,與鎮江相比,南京的規劃時間跨度更長、目標更高。
2005年和2007年,江蘇先後出臺有關文件,先後明確提出黨外人士在各級各類機構中擔任領導職務的比例。
這被認爲是鎮江和南京制定目標和規劃的依據,而更大推手來自高層。
在中國政治語境中,“同盟者”很大程度包括中共之外的八個民主黨派。實際上在7年前,相關變化的伏筆就已打下。
2000年,執政黨下發的《關於加強統一戰線工作的決定》,將“照顧同盟者利益”由一條歷史經驗,進一步確立爲統一戰線必須堅持的一個重要原則。
2005年下發的中央5號文件提出,要增加民主黨派或非黨人士在政府中擔任職務的比例。2006年底,中共中央頒發了《關於鞏固和壯大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的意見》,這份意見非常明確地提出,“堅持以人爲本、照顧同盟者利益。”
2005年8月,中央統戰部一位官員在重慶召開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與抗日戰爭勝利學術研討會”上曾指出,只要黨存在,黨領導的統一戰線存在,照顧同盟者利益的問題就存在。
在“照顧同盟者利益”中,如何處理一些具體關係,則是一個課題。如物質利益與政治利益的關係,在上述中央統戰部官員的講話中,對此進行了區分:
所謂物質利益,諸如民主黨派的工作條件,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宗教活動場所的保護與提供,非公有制企業的發展環境,部分原工商業者的生活困難等等;所謂政治利益,諸如在人大、政府、政協、司法部門和有關團體,對統一戰線人士做出政治安排、實職安排和社會安排,發揮參政議政作用。
“目前,各級黨委、政府普遍比較重視做好照顧統一戰線成員利益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但在基層也還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照顧物質利益、輕照顧政治利益的現象。”
是否存在黨外人士安排多了,黨內幹部會安排少了的問題?如何看待“得與失”的問題,這位負責人的解釋是:
自然界有個能量守恆定律,社會中也有個得失守恆定律,得失得失,有得必有失,有失必有得。捨得捨得,有舍必有得,有得必有舍。純粹的得是沒有的,純粹的失也是沒有的。安排黨外人士多一些,使黨內幹部安排失去了一些位置,但我們卻得到了黨外人士的支持和擁護,得到了黨的領導和執政地位的鞏固。
該官員還引述胡錦濤的觀點,黨的各級領導幹部都要努力做到情爲民所繫、權爲民所用、利爲民所謀。
“這裏的‘民’也包括我們的統一戰線成員。只要我們想着統一戰線成員、照顧統一戰線成員,廣大統一戰線成員就能夠與我們緊密地團結在一起,共同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鬥。”
資料:南京市黨外幹部任用有關規定
1.市、區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中至少各有1名黨外人士;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中黨外人士不少於30%;市人大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工作機構負責人中有一定數量的黨外幹部擔任專職領導,常委會副祕書長中黨外人士不少於1名。
2.市、區縣政府領導班子中各配備1名黨外幹部。
3.市、區縣政協副主席中黨外人士不少於50%,政協常委中黨外人士不少於65%;市、區縣政協專門委員會負責人中黨外人士有適當數量;市政協機關有一定數量的黨外幹部擔任專職領導,其中至少有1人擔任專職副祕書長。
4.市法院、檢察院領導班子中各有1名黨外人士;區縣法院、檢察院也要逐步選配符合條件的黨外人士擔任領導職務。
5.市政府要有50%的組成部門選配黨外人士擔任領導幹部,其中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農林、建設、審計、環保、監察、司法等涉及行政執法監督、與羣衆利益密切相關、聯繫知識分子緊密和專業技術性較強的政府部門,必須配備黨外領導幹部,有條件的可配備正職;區縣政府部門及鎮(街道)行政領導班子選配比例要達到三分之一以上。
6.市總工會、婦聯、科協、社科聯、文聯等羣衆團體領導班子中,各配備1名黨外人士擔任專職或兼職領導職務。
7.市屬高等院校、醫院、科研院所和企業領導班子中一般應有黨外人士擔任領導職務。
(摘自《南京市2007-2011年培養選拔黨外領導幹部工作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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