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看到不少“癮君子”在公共場所吞雲吐霧,致使一些自己不吸菸的人也遭受池魚之殃。如何才能讓這些“目中無人”的“癮君子”有所收斂呢?
十屆全國人大代表袁敬華認爲,要解決這個問題,打造無煙的公共環境,最根本的措施就是要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對在公共場所吸菸的人予以懲處。袁敬華建議,可先由國務院制定《公共場所禁菸條例》,條件成熟時再由全國人大制定《公共場所禁菸法》。
袁敬華認爲,法律法規應禁止在各種公共場所,包括公共交通工具、醫院、學校、機關辦公室、商業機構、劇場、體育館、會議室、公共服務場所等吸菸,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行政拘留等懲罰;爲方便吸菸者,可在各種公共場所設立專門的吸菸區。
北京市新啓蒙公民參與立法研究所所長熊偉則提出了一些更具體的建議。熊偉認爲,應禁止在電影、電視及各種音像製品中出現吸菸鏡頭,在電視、報紙、雜誌、戶外廣告、電影等各種廣告中禁止出現變相香菸廣告。餐館、酒店、咖啡店、茶館、KTV等各種公共消費場所必須懸掛“禁止吸菸,在公共場所吸菸違反公共道德”的標誌。香菸盒的一面必須印刷“吸菸有害健康”,並印上因吸菸導致肺癌的肺癌病人的病變肺等有關圖片,面積應按《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第十一條的規定:“宜佔據主要可見部分的50%或以上,但不應少於30%”。
熊偉還建議,應禁止使用“中南海”“中華”“熊貓”“阿詩瑪”“黃山”“紅梅”等有特殊意義或讓人產生美好聯想的名稱作爲香菸商標。
衛生部日前發佈的《2007年中國控制吸菸報告》指出,中國現有約3億吸菸者,卻有5.4億人正遭受被動吸菸,其中15歲以下兒童有1.8億,每年死於被動吸菸的人數超過10萬。
據瞭解,德國、英國等一些國家已經頒佈了公共場所禁菸的法律。袁敬華認爲,我國應從建設和諧社會、辦好“無煙奧運”的大局出發,儘快制定《公共場所禁菸法》,爲社會創造一個無煙環境,保護人民的健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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