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孩子穿拖鞋上學,學校以違反校規為由,強行扣留了拖鞋,讓我們孩子赤腳踩在滾燙的水泥路面上回家,學校有權這樣做嗎?』6月4日,海口厚德學校學生家長蔣先生對記者說。
蔣先生告訴記者,事情已過去兩周了,厚德學校一直沒有把被扣留的拖鞋還給他們。他到學校找過老師,要求退還上初二年級的兒子被扣的拖鞋,但老師告訴他,拖鞋要等到放暑假後纔能還給學生。蔣先生對學校的這種做法表示不能理解。
蔣先生是外來打工者,他說,『我在海口靠撿破爛和幫助別人清洗油煙機養活一家四口,生活過得很艱苦,沒有錢給孩子買更多的鞋,難道穿拖鞋的孩子就不能上學了嗎?』
『校園不准穿拖鞋是慣例、校規。』6月4日下午,海口厚德學校陸校長對記者說,那天,學校一共扣留了5名學生的拖鞋。學校反復對這5名學生說過,不能穿拖鞋上學,但這些孩子就是不聽。『學校沒辦法,只好讓這些孩子赤腳回家,目的是警告他們。』陸校長說。
海口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有關人員說,雖然市教育局沒有下文規定不准學生穿拖鞋到校園,但絕大部分學校都是這樣規定的,學生在校應該遵守校規。但老師扣留學生的拖鞋,讓學生赤腳回家的做法欠妥。海南方圓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君認為,沒收學生穿在腳上的拖鞋,讓學生頂著烈日赤腳回家,涉嫌對學生人格尊嚴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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