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1日,衛生部公佈牙防組審計結果及處理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衛生部系統內部審計規定》的有關規定,衛生部日前對全國牙病防治指導組,1997-2006年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認定,牙防組存在的違規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違規收取“認證”收入208.5萬元。二、違規領取補貼。三、財務管理問題。
根據審計結果,衛生部決定牙防組收取的“認證”收入全部上交;鑑於牙防組已經撤銷,衛生部將責成有關單位儘快徹底清理牙防組的遺留問題,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