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全文)
國務院關於印發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的通知
國發〔2007〕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同意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以下簡稱《國家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一、充分認識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氣候變化所導致的氣溫增高、海平面上升、極端天氣與氣候事件頻發等,對自然生態系統和人類生存環境產生了嚴重影響。氣候變化問題已引起全世界的廣泛關注,成爲當今人類社會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我國人口衆多、經濟發展水平低、氣候條件差、生態環境脆弱,是最易受氣候變化不利影響的國家之一,同時我國正處於經濟快速發展階段,應對氣候變化形勢嚴峻,任務艱鉅。應對氣候變化,事關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事關國家的根本利益。各地區、各部門要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採取積極措施,主動迎接挑戰。
二、明確實施《國家方案》的總體要求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國家方案》確定的應對氣候變化的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統籌考慮經濟發展與生態建設、國際與國內、當前與長遠,把應對氣候變化與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創新型國家結合起來,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地區規劃,努力控制和減緩溫室氣體排放,不斷提高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促進我國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爲改善全球氣候做出新的貢獻。
三、落實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政策措施
全面落實國務院確定的各項節能降耗措施,通過調整產業結構、推動科技進步、加強依法管理、完善激勵政策和動員全民參與,大力推進節能降耗。逐步改善能源結構,大力發展水電、風電、太陽能、地熱能、潮汐能和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積極推動核電建設。繼續推進植樹造林工作,實施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資源保護等重點生態建設工程。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實施清潔生產,發展煤層氣產業,最大限度地減少煤炭生產過程中的能源浪費和甲烷排放,加強農村沼氣建設和城市垃圾填埋氣回收利用。繼續貫徹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防止低生育水平反彈,嚴格控制人口增長。
四、增強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
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調整農業生產佈局,選育抗逆品種,治理草原退化和土地荒漠化。加強對森林資源和其他自然生態系統的保護。合理開發和優化配置水資源,加強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加大節水力度,建設大江大河防洪工程體系,提高農田抗旱標準。加強海洋和海岸帶生態系統監測能力、海洋災害應急能力建設,建設沿海防護林體系,提高沿海地區抵禦海洋災害的能力。加強對各類極端天氣與氣候事件的監測、預警、預報,及時發佈信息,科學防範和應對極端天氣與氣候災害及其衍生災害。
五、充分發揮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的作用
加大對氣候變化相關科技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投入力度,加快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領域重大技術的研發、示範和推廣。加強氣候觀測系統建設,開發全球氣候變化監測預測預警技術、溫室氣體減排技術和氣候變化適應技術等,提高應對氣候變化和履行國際公約的能力。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戰略和方案研究,爲制定政策和對外談判提供支撐。加強氣候變化科技領域的人才培養,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人才隊伍。
六、健全體制機制
完善產業政策、財稅政策、信貸政策和投資政策,充分發揮價格槓桿的作用,形成有利於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體制機制,並根據工作需要,適當增加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財政投入。完善有利於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相關法規,依法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加強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宣傳普及氣候變化知識和我國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採取的措施,提高公衆對氣候變化問題的科學認識,動員全社會參與應對氣候變化,推動《國家方案》的實施。
七、加強組織領導
爲切實加強對我國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領導,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溫家寶總理任組長,曾培炎副總理、唐家璇國務委員任副組長。領導小組將研究確定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重大戰略、方針和對策,協調解決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辦事機構設在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形成應對氣候變化的合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本地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組織領導,抓緊制定本地區應對氣候變化的方案,並認真組織實施。
國務院
二○○七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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