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出一萬塊錢,一次性“買”斷贍養,以後你老兩口生老病死不關我們事!
調查與分析近年來,關於我國家庭道德走向,出現了“滑坡”和“爬坡”兩種截然相反的判斷。那麼,這些判斷符合實際嗎?請看——
中國家庭道德狀況調查
近年來,一些人看到居高不下的離婚率,日益開放的性行爲等不良現象,就斷言我國家庭道德狀況在“嚴重滑坡”;還有人看到新的具有合理性和進步意義的道德現象在出現,如男女平等、愛情的追求等,就認爲整體道德狀況在好轉,在不斷地“爬坡”。
其實,兩種觀點僅靠枚舉現象來作出結論都存在極大的缺陷。那麼,當前我國公衆的家庭道德狀況究竟如何呢?本文以“2005-2006全國公民道德狀況調查”爲基礎,對此進行分析。
把孝與個人的社會責任內在聯繫起來,這是現代家庭倫理道德的新的生長點
在儒家倫理文化中,孝體現爲三個層次:最低的要求是“能養”,即能夠贍養父母,關心父母的日常生活,滿足他們的衣食住行需要。其次是要做到“不辱”,即聽從父母的勸誡,不做違法亂紀的事,不讓父母擔心受怕,丟失臉面。最高的層次是“顯名”,以自己日後的突出成就、衣錦還鄉、光宗耀祖來爲父母顯身揚名。這三個層次並非孤立的,能養是基礎,不辱是發展,顯名是最高境界,逐步上升,更高一層總是以完成底層的要求爲條件。一個人即便爲父母顯名了,也要關心、贍養父母。
今日的國人如何看待孝呢?總體上說,絕大多數人並不反對孝,但對孝的具體內容的理解存在分歧。
我們依照傳統的“孝”觀念設計瞭如表一所列的幾個方面的內容,其中,“關心父母的健康和起居”和“儘量與父母住在一起或常回家看看”可歸爲“能養”一類;“傳宗接代,延續香火”、“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但不與父母當面頂撞”、“完全服從父母的意見”可視爲“不辱”;而“用自己的成功來回報父母的養育之恩”可當作“顯名”。數據顯示,大多數人還是把“孝”理解爲“能養”,佔到62.49%,視爲“不辱”的僅佔8.4%,理解爲“顯名”的達到28.62%。由此可見,大多數人恪守着“孝”觀念的基本內涵,對於較高層次的“孝”的要求,也有相當大的認同率。把在社會事業中的成功看成是孝的體現,實際上就把孝與個人的社會責任內在聯繫起來了。這無疑是現代家庭倫理道德的新的生長點。
需要指出的是,傳統的孝倫理包含比我們所分析的要素更多的內涵,如父輩視子女爲私有財產,要求子女對父輩的絕對服從觀念等;提倡“不孝有三,無後爲大”等愚孝思想。通過數據的比較分析,可以看到,中國傳統孝精神在社會的發展過程中,其愚昧落後的東西正在被摒棄,而適應時代要求新的孝精神正在生髮之中。
對於父母而言,基本的倫理精神和道德規範是父義母慈,但慈往往是父母共同的倫理準則。父母之於子女的倫理義務,一是養育,二是教之以方,使之能成家立業。調查結果顯示,在對“有關家庭的道德中最重要的項目”的選擇時,選擇“愛護後代”的比例隨着年齡上升而逐步攀高,60歲以上的老人選擇此項比例(14.1%)是20-29歲的青年選擇此項比例(2.51%)的六倍。我們並沒有對愛護後代的具體狀況在問卷上作深入調查,從進一步的訪談中可以得知,父母在對待子女方面,一般都可做到對子女的關愛,但更側重於“才”的教育,而有忽視“德”的傾向。實際上,隨着獨生子女率的增加,中國出現了“小皇帝”現象,父母對子女是恩寵有加。這對於後代的成長可能會產生一些負面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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