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1世紀中葉成爲中等發達國家之前,中國希望按照自己的節奏從容應對氣候變化
國際先驅導報文章在剛剛閉幕的八國峯會上,當今世界上第一大排放國美國,在面對來自歐洲國家要求其制定減排目標的背景下,提出“除了工業化國家外,中國和印度等溫室氣體排放居全球前列的發展中經濟體也應被納入氣候變化問題的全球戰略框架”,試圖以此轉移注意力。
由於目前中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已居世界第二位,而據估計2025年中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還可能超過美國位居世界第一,因此中國在國際氣候變化談判中的立場也的確備受國際關注,國際社會頻頻向中國政府施壓。
對此,國家主席胡錦濤6月8日在八國峯會上指出,發展中國家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進程遠未完成……在現階段對發展中國家提出強制性減排要求是不合適的。
6月4日,《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正式發佈,也闡明瞭中國堅持自主原則、反對量化指標,同時也將主動承擔大國責任的立場。那麼,中國爲什麼要堅持這樣的立場呢?決定和影響這一立場的因素又是什麼?中國未來的減排前景又如何呢?
影響中國立場的三大因素
就目前情況而言,在21世紀中葉成爲中等發達國家之前,中國不會考慮減排義務。因爲這樣中國就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節奏從容應對氣候變化。
自1990年中國參加國際氣候變化談判以來,中國在國際氣候變化談判中始終堅持不承擔量化減排溫室氣體的義務,但採取了更靈活、更合作的態度。
減緩成本、生態脆弱性和公平原則是影響中國國際氣候談判立場的三個基本變量。
首先,在國際氣候變化談判中,中國的減緩成本越高,中國就越不願意承諾減排義務,參與國際氣候合作的態度就越消極。
由於高昂的減緩成本,中國表示現階段承諾減排義務遠遠超出中國的條件和能力。在1999年的氣候變化談判中,中國明確指出,在中國成爲中等發達國家之前,中國不會承諾減排義務。
從能源角度看,要保持中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不外乎三個選擇:節約能源、優化能源結構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而這也正是應對氣候變化所面臨的三個選擇。中國政府認爲,無論是迎接氣候變化的挑戰,還是確保能源安全,最終都要依靠科技。現在問題的關鍵不是缺乏技術,所缺乏的是這些技術擴散和轉讓的機制。如果發達國家能在提高能效、發展可再生能源和發展核電等方面與中國合作,將有助於中國低碳經濟的發展,從而大大降低中國的減緩成本。
其次,氣候變化導致的生態脆弱性越高,中國越願意承擔減排溫室氣體,在國際氣候變化談判中就會越合作。
自1990年以來,氣候變化導致中國的生態脆弱性在不斷上升,中國對氣候變化問題的認識不斷深化,重視程度不斷提高。因此,中國是真誠希望國際氣候變化談判取得進展的,併爲此採取了日益合作的態度。
再次,在國際氣候變化談判中,成員之間承擔的責任越公平,中國承擔減排義務的可能性就越大,中國在國際氣候變化談判中的態度就越合作。
在中國看來,國際氣候變化談判中的公平原則應包含以下主要內容:
第一,共同的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中國認爲,在進行防止全球氣候變暖的國際合作時,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承擔的責任是不同的,必須分清。
第二,體現國家不同能力的原則。中國認爲,各締約方應根據各自所擁有的手段及其科學技術能力,採取適當措施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
第三,人均平等權利原則。在國際氣候變化談判中,中國強調應將人均能源消耗和人均溫室氣體排放作爲談判減排義務的重要基礎,不應將發展中國家的“生存排放”與發達國家的“奢侈排放”混同。
由於發達國家沒有切實履行其應盡的義務,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人均能源消耗和人均排放方面存在巨大差距,世界人均能源消耗最高、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最大的美國拒絕批准《京都議定書》,中國自然有着強大的道義上的理由不承擔減排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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