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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郭新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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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期間,把“安樂死申請”發到了央視記者柴靜的博客裏、引發了一場有關“安樂死”大討論的李燕,生活全靠母親照顧 |
今年2月,寧夏女孩李燕的一份“安樂死申請書”將“安樂死”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安樂死是否能被我國法律所允許”成了社會各界關心的問題。李燕的“安樂死申請書”在網上公開後,引爆了一場關於安樂死的大討論。支持和反對的觀點,頻頻見諸報端(見本報3月27日4版)。但對於李燕來說,她最關心的問題是,有沒有人大代表願意爲她遞交安樂死議案。
日前記者得知,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腦康復醫院院長郭新志將向全國人大提交安樂死議案。6月6日,記者對她進行了採訪。
支持“安樂死”源於有太多與李燕相似的病人
6月6日,記者在山西省殘聯見到郭新志。除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勞模,郭新志還是山西省殘聯副理事長、山西省腦康復醫院院長,也是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醫學專家。郭新志說,所以要提起“安樂死議案”,是自己從醫多年目睹了太多的與李燕相同或相似遭遇的病人,感觸頗深。幾年前,醫院裏來了一個惡性腦瘤患者,醫院根據診斷爲他下了病危通知書。家人沒有將這個消息告訴患者,只是想多延續患者的生命,當時,患者的身上插滿了密密麻麻的管子,每個小時還需要注射杜冷丁。“你們讓我死吧,我不想活了,我真的不想活了,我疼啊!”每天,病房裏都會傳來病人近乎咆哮的哀求。好幾次,病人都已經打開窗戶準備自殺,卻被家人死死地拖住。“一些癌症晚期病人,如果營養維持得好,各方面都注意得好,病人有可能能活10天、1個月、2個月、3個月甚至更長的時間,但這種情況下,病人的生命質量極低。”郭新志說,爲了維持癌症晚期患者的生命,每天都要支付幾百元甚至好幾千元的費用,爲此很多家庭舉債甚至傾家蕩產,在家人每天爲籌款而奔波的同時,心理上的壓力、生理上的痛苦在無奈中煎熬的同時更讓他們感到生不如死。這樣的時候,很多病人都希望“安樂死”。
實現“安樂死”必須有非常嚴格的條件
我們應該對這個羣體的命運,一個事關人類共有的死亡問題予以真正的關注。目前她正在着手準備“安樂死議案”的調研。對於可能遇到的障礙和迎面而來的種種反對聲音,郭新志說她做好了充分的思想準備。因爲,“安樂死”絕對不是隨隨便便、輕而易舉就能做的,它應該有非常嚴格的條件。首先,實施“安樂死”必須要有適應症,就是適合“安樂死”的病症,這個選擇要十分嚴格。即使是癌症,也不是所有的患者都可以“安樂死”。什麼樣的病症纔可以安樂死呢?比如癌症晚期,病是無法治癒的,痛苦是無法解除、無法忍受的,這才能算是適應症。其次,安樂死必須經過主管醫生的同意。這裏所說的主管醫生,並不是實習醫生、主治醫生、主管醫生、副主管醫生這些職稱的概念,而是負責這個病人的、主管這個病人治療的醫生,由他來判斷這個病人適不適合安樂死。而且他一個人不能決定,還得找別的專家,一個跟他完全沒關係的醫生。這兩個醫生判斷認爲合適,纔可以提出報告,而這個報告還必須經過一個由醫學專家、法學專家和倫理學專家組成的委員會的共同的審覈纔可以執行。還有一個最重要的條件,病人自己必須是完全自願。要有病人在具有完全責任能力的情況下簽字的書面請求,最後,還必須家屬同意、簽字。
安樂死:一個永遠有爭議的話題
對於是否同意安樂死,記者隨機對30多名太原市民進行了採訪,支持、反對的聲音都有。太原市迎澤區一位姓王的先生,對“安樂死”非常支持。王先生有一個兒子,成爲植物人已經好多年,“我和老伴都已經70多歲了,我們死了以後兒子怎麼辦?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能讓兒子安樂死,不要讓他在我們去世後受罪。”“怎麼可以選擇一個人的生死呢,一旦可以安樂死,那麼,會不會產生各種可怕的社會問題呢?”太原市民高先生對“安樂死”堅決反對,他說“安樂死包含着殘忍”。
相對於上述兩種觀點,太原市民衛女士的觀點比較折中。衛女士認爲“我們沒有死的權利,但是如果當病痛的折磨超越我們所能承受的限度時,爲什麼不讓生命靜靜地結束呢……”
據瞭解,上世紀80年代開始,國內曾有多次“安樂死”調查,結果顯示贊成“安樂死”的羣衆在60%以上。最近,一家大型網站曾就“安樂死”作過專題調查,91.67%的網友支持安樂死,認爲選擇死或者活同樣是人的權利;反對的佔8.33%,認爲好死不如賴活,這樣對生命太不負責任。
對於安樂死,山西省律師協會會長李飛認爲:“安樂死”在我國乃至世界各國普遍得到立法,還得經歷很長的時間。人們對於“安樂死”合法化的擔心並不是因爲對病人實施了安樂死,而是其所帶來的一些負面影響,比如被濫用等,這些其實牽扯到一些具體的技術性操作問題。
山西大學社會學系張教授認爲,從本質上看,安樂死應該是一個哲學問題。
“無條件延長生命的觀念在法律和道德上處於先來位置,除非拿出特別強有力的理由,它是很難被顛覆的。”張教授認爲,這就是爲什麼大多數國家法律禁止安樂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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