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患輸尿管癌晚期的徐阿姨說,不能讓親人傷心失望,一定要堅持下去
曾益新:“提出安樂死的患者,每年至少都有2~3例。”
不久前,患有“進行性肌營養不良症”的李燕上書申請“安樂死”,牽動了不少人的心。昨日,中山大學腫瘤醫院院長曾益新透露,每年該院都有兩三例提出“安樂死”的病人。
衆所周知,安樂死在全球都存在爭議和立法難題。目前,國內不少機構所做的就是儘可能採取各種措施關懷受疾病折磨的患者,讓他們克服對絕症的恐懼,提高生存質量。
昨日,中山大學腫瘤醫院院長曾益新院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介紹,不久前,該院曾經有一位患有晚期癌症的患者也提出“安樂死”,醫院還是以積極搶救的態度拒絕了患者的請求。據瞭解,患者是一名40多歲的男性患者,有良好的教育背景,患者肺部腫瘤已出現了廣泛性轉移,在醫生看來,存活的機率微乎其微。
腫瘤發作時,他痛不欲生。家人暗自垂淚,日夜照顧他。他感到非常內疚,於是向醫院提出了“安樂死”。但最終,一個月後,患者還是在痛苦中走完了人生的歷程。
曾院士告訴記者,類似這樣的患者,該院每年至少都有2~3例。在醫生這個層面,“安樂死”至今尚無法律依據,積極地給予治療,減少他們的痛苦,擺脫心靈上死亡的陰影,也許他們就不會想到死,而是更好地活着。曾院長還介紹,該院將開設全國首個腫瘤病人心理門診,目的是讓病人樹立起希望的信念,正確地看待痛苦。
關懷措施腫瘤病心理門診全國首創
中山大學腫瘤醫院護理部主任覃慧英感慨地說:“腫瘤病是心理病,得病前後都與心理有很大關係。”爲了克服病人心理障礙,應該將心理疏導運用到臨牀,開導病人樂觀積極去面對。
覃慧英打比方說,乳腺癌手術對女性來說是殘忍的,很多人無法接受手術後形體的變化,難以融入家庭和社會。自卑,導致他們不能控制自己的感情。所以,護士們在手術準備期,就會向病人進行系統介紹——“告訴她們手術的好處,術後可以通過整形恢復形體,讓病人積極樂觀地接受手術。”覃主任說,他們甚至將康復的病人組織起來,定期回到醫院,現身說法開導其他病人。這種活動每個星期在中山大學腫瘤醫院都可以看到。“同病相憐,比家人、朋友、護士的開導更爲重要。”
“目前我們只有造口手術、乳腺癌、放療有心理輔導,其他都沒有。”覃慧英透露,年內,該院將開設全國首個腫瘤病人心理門診,專門針對腫瘤病人的心理疾病。目前,醫院已經派兩名護士在學習,先經過輔導師的培訓,然後進入中山三院心理科進修,半年之後學成。
覃慧英說:“下半年就可以開設了。這兩名護士是針對腫瘤病人的全職心理諮詢師。不過,這個心理門診暫時沒有對外開放,只針對我們醫院住院的腫瘤病人。”可以諮詢的事項則很多——病人日常保養和生活;治療中出現副作用時,怎樣去對付它;生活不便時,怎麼越過心理障礙;病人家屬如何幫助患者消除對疾病的恐懼,等等。
臨終關懷大樓,設牀位200張
怎樣才能讓臨終者有所依託?昨日,記者從廣州市老人院獲悉,廣州已開建國內首個臨終關懷大樓。
廣州市老人院的負責人介紹說。臨終關懷是醫學界一個新領域,涉及心理、倫理、社會、醫學等多門學科。它探討的是在一個人即將走完人生旅途時,能否通過醫護人員的護理減輕病人心靈哀傷和軀體痛苦,得到更多關愛。對象將主要是針對60歲以上受疾病困擾需要臨終關懷的孤寡老人,植物人、以及癌症晚期患者。
除了爲臨終老人提供專業化的醫療服務外,臨終關懷大樓還將推出家人團聚的溫馨套間服務。當人遭受疾病、或者由於年老要度過最後一段生命時,這個羣體的人其實特別恐怖死亡的過程。臨終關懷大樓的建設就是要幫助這羣人度過生命的最後時光,從心理上,人性化的服務上幫他們消除恐懼感,儘量讓他們能保持舒服的狀態度過生命的最後一段時光。
據悉,該大樓高5層,設牀位200張,將取名爲慈愛樓,坐落在市老人院內,計劃明年元旦投入使用。在人員配置上,醫生、護士、護工等人員都是經過心理培訓,還將配置一定數量的社工;還會邀請香港聖公會的專家指導工作。屆時,每兩個老人就能享受一名專業的工作人員爲其服務。
患者心聲想過安樂死但堅持活着
針對“安樂死”問題,昨日,記者走訪了中山腫瘤醫院、市第一人民醫院等多家醫院的終未期患者,不少人表示,也想過“安樂死”,但是他們還是希望有奇蹟出現。
徐阿姨在中山大學腫瘤醫院進進出出已經一年了,她患輸尿管癌晚期,現在淋巴轉移。她說:“我那時才知道,不是那好容易能治好的,所以非常低迷,想放棄生命了,到處尋找解脫。”徐阿姨甚至對護士抱怨:“你們醫院怎麼封得這麼死啊。”
最後,在家人的齊心安慰和細心照料下,阿姨纔再次面對疾病:“我80多歲的父親將自己的積蓄全部拿出來給我治療,我弟妹來醫院照顧我,誰還能有這麼好呢?”徐阿姨說,她不能讓親人傷心失望,一定要堅持下去。
徐阿姨的弟妹則揹着她忍不住哭了:“其實她不知道自己的病情,她總以爲還可以康復;醫生說好不了,但是我們不能放棄,也鼓勵她不要放棄。”面對最近炒得火熱的安樂死,她說:“看得她被折磨得這麼痛苦,我們家屬只能寄希望於奇蹟,所以根本沒有想過讓她安樂死,只要她還要呼吸,我們就要繼續治療。
對此中山大學法學教授、民法專家張民安認爲,“安樂死”其實就是《民法》上所說的“生命權”問題,《民法》的原則是:即使自然人同意,別人也無法剝奪他人的生命權。因此,即使醫患雙方簽定“安樂死”的免責協議,在法律上也不成立。張教授還說,不管是李燕這樣的患者,還是腫瘤、艾滋病等晚期的患者,他們內心還是想活下來的,他們之所以提出“安樂死”,一是難以忍受病痛煎熬,想安樂地提前解脫。二是對維持生命花費了親人的金錢或精力,良心上過不去。如果解決了這兩個問題,那麼想到“安樂死”的人就會大量地減少。因此,應該通過政府行爲或社會的力量,讓他們臨終期間減少心理上的負擔,也是他們的一種解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