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歲女孩李燕“上書求死”的事件在本次全國兩會期間被熱吵得沸沸揚揚。而在廣州,因同一個“安樂死”題材而被報道過的普通老年夫妻老餘、阿芳(化名)的故事再度引起了關注。
與李燕一心爲自己求死不同,深愛自己結髮妻子的老餘,去年致電時報希望爲妻子和衆多與阿芳般經歷痛苦折磨的病患尋找一條“安樂”的死路。然而阿芳最終沒能等到“體面地直面死亡”,在經過長達5年多植物人的狀態後,終因多器官衰竭於今年1月7日病逝了。
“謝謝您的關心,我的愛人已經於今年的1月7日在廣東省第二中醫院的病榻上去世了,現在算來還沒有過一百天時間,可以說我還是個戴孝之人吧。”當記者昨日下午再度聯絡到老餘時,這名六十多歲的老人十分釋然。
伺候病榻上的妻子11年
“真正讓我萌生了爲妻子實施‘安樂死’的想法,是在2005年9月醫院爲我妻子實施的一次搶救過程中。他親眼目睹了已是植物人的妻子,在各項醫療設備刺激下的慘狀。”他現在還時常想起當時的情景:原本毫無意識的妻子,在搶救過程中出現了抽搐、癲癇的情狀。在他看來,這些活動,是一個一息尚存的生命,在瀕臨死亡前的痛苦掙扎,是一種痛苦不堪的條件反射。當時陪同在老餘旁邊的女兒也目睹了這一場景,並哭成了一個淚人。在此情此景下,兩父女開始交換了各自對“安樂死”問題的看法,隨後達成了一致的意見——爲了減輕妻子、母親的痛苦,願意對病榻上的阿芳採取安樂死。
老餘決定打工還債
然而,從中山一院、省人民醫院再到省第二中醫院,他只要一提出請求,就被醫生、大夫們擋了回來。“他們給得最多的答覆就是目前沒有法律依據,親人或醫生爲患者實施‘安樂死’是要被追究法律責任的”。
從2005年9月直至2006年3月通過信息時報報求助全國人大代表後,老餘爲了他的妻子一直在過着周而復始的重複生活。“從那時候直至妻子去世,她又住了兩次醫院,一次是因爲久臥病榻不動後引發的褥瘡,一次是她臨死前三天的多臟器衰竭。如果說家人包括她自己這10個月是在煎熬中度過的,相信一點都不爲過”,老餘向記者表示道。
長期的無效果的消極治療,最終使得老餘妻子的心肺等功能率先衰竭,然後是腎臟,直到繁忙的醫生們在幾經搶救仍無效果後,阿芳這才平靜地死去。令老餘家人印象深刻的是,阿芳在彌留之際曾有過短暫的迴光返照,一直緊閉着的眼睛曾短暫地張開,看了老餘一眼後這才永久地閉上。“在這十個多月的時間裏,老餘揹負的債務也增加到了8萬多元,比當初的萬多元又增加了兩萬多,每筆費用的支出都至今保留着單據”,老餘說道,這筆債務他是不願推到孝順懂事的兩個孩子身上去的,所以他決定乘着自己還能幹活,出去替別人打工還債。
回訪老餘 “如果有希望,我絕對希望她活着!”
“錢絕對不是我萌生爲她實施安樂死的動機,這麼多年來,爲了治療妻子的疾病,或者說是延續妻子的生命,我已經舉債5萬多元。哪怕有醫生能告訴我,就目前的醫學發展程度而言,她的疾病尚有一絲的希望,我也會砸鍋賣鐵繼續爲她治療。‘久病牀前無孝子’的說法在我們家根本不成立,兒子、女兒對她母親的那份孝心,我這個做父親的最清楚!”
“產生這個想法,最主要是考慮到了病人自己的痛苦和生存質量。妻子在患病早期,進入到植物人狀態之前,也曾向我表示過類似的提法”。老餘毫不避忌地向記者表示道。同時,一個類似我妻子這樣的基本已無希望甦醒的植物人病患,除了她自己痛苦的、沒有尊嚴的、沒有質量的、不公平的“活”着之外,她對社會、對家庭帶來的不公也是顯而易見的。爲了治療妻子的疾病,我去年就已經舉債5萬多元,再加上原來的積蓄被耗光了,光自費部分的醫、藥費應該至少接近了10萬元。
“不後悔當初做那樣的決定”
“而就在老伴去世之後,全家人除了悲傷之外,應該說也有一種釋然的感覺,全家人都有這樣的感覺,不僅是爲活者的人感覺到釋然,相信對在病榻上堅持的妻子也是一種解脫”,老餘表示道,對於“安樂死”的態度,他仍然堅持着當初的決定。
“在妻子被救治的最後一段時期內,當初一直在“安樂死”這個問題上沒有鬆口的兒子和岳母最後都贊同了“安樂死”的觀點,你想想那該是何等的痛苦方纔能讓至親的親人選擇放棄……誰都可以堂而皇之地說出一大堆的理由道理,在這個問題上只會是無休無止的爭論。”
事件回放 2005年9月萌生實施“安樂死”想法
老餘和他結髮34年的妻子阿芳(化名)是一對恩愛夫妻,自從妻子因罹患腦炎進而衍變爲腦梗塞,隨即出現中風惡化爲植物人狀況後,老餘伺候他的妻子已有11個年頭,其中將近5年的時間,他的妻子完全處於毫無意識的植物人狀態。2005年9月醫院爲其妻子實施的一次搶救過程中,老餘萌生了爲妻子實施“安樂死”的想法。去年3月,全國兩會前,目睹了妻子治療中的種種痛苦後,老餘和女兒商量後決定讓阿芳體面地“安樂死”。可輾轉了多家醫院後,得到的都是尚無法律依據可供操作的答覆。
說法 衛生廳:只要立法不允許就不能實施
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國家還沒有在立法上支持“安樂死”,因此,作爲衛生行政部門,不會允許“安樂死”。他透露,關於“安樂死”問題,在立法上正在討論中,他認爲,“安樂死”問題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倫理道德,因此,相關的立法出臺需要一定的時間。鑑於我國傳統的道德觀念,不少人尚不能接受“安樂死”,況且又未立法。如果實施“安樂死”,在一定程度上使醫務人員放棄探索“不治之症”的責任,並有可能導致錯過病人得以轉危爲安的機會,醫學研究也會受到影響。
相關鏈接 荷蘭:首個“安樂死”合法化國家
世界上第一例“安樂死”的出現曾引起過“道義恐慌”,西方社會對此也存有分歧。儘管醫生給病人私下執行“安樂死”的情況頻有發生,但直到2002年4月,荷蘭才成爲世界上第一個承認“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
據悉,19世紀80年代中期,“安樂死”的建議已在全國人代會上提出多次,其中,在九屆全國人大會議期間,廣東省就曾有代表向大會提交關於實行“安樂死”的建議;去年,全國兩會期間,也有政協委員提出“安樂死”的提案,最終也沒有獲得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