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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臺縣法院搬新辦公大樓了,那地方比以前氣派多了;他們的新樓好像‘超標’了!”近來,有三臺市民向本報報料。記者在隨後的採訪中瞭解到,該院新樓修建前,三臺縣發展和改革局擅自修改了綿陽市發改委的批覆,更換了項目名稱,擴大了建築面積和工程總概算;此前,三臺縣法院曾在修建職工宿舍及辦公用房時欠外債120萬,爲了這幢新大樓,該院又將欠下至少300萬元以上的債務。
法院修新樓欠債數百萬
三臺縣新法院位於縣城北壩鎮梓州幹道,外觀系典型的歐式風格。該院辦公室主任韓聲貴稱,“法院原有4000多平方米辦公樓只有4個審判庭,不能滿足需求。”2003年,該院獲得300萬元修建審判庭的國債資金,法院新辦公大樓項目去年開始土建。據瞭解,法院新辦公樓土建部分建設資金1050萬元,建築面積11000多平方米。
“裝修目前已花了300多萬元,買地皮花了257萬。”三臺縣法院基建辦主任張偉說,新大樓建設資金除國債300萬元以外,縣財政補貼了500多萬元,老辦公樓拍賣了440多萬元。韓聲貴承認,儘管目前尚未最後決算,但新增400多萬元債務是不爭的事實。“如果將新辦公樓全部裝修完,還得有500萬-600萬的投入。”
工程啓動前資料修改過
6月7日,三臺縣發展和改革局紀檢組長古立建翻出法院的立項檔案資料,一份是2003年8月25日綿陽市發展計劃委員會對項目的批覆:項目名稱爲“三臺縣人民法院審判庭建設工程”,該工程的建築及配套設施建設面積爲8500平方米,工程投資850萬元;第二份是2005年4月8日三臺縣發改局和縣建設局聯合發的批覆:項目名稱被變更爲“法院綜合業務用房”,建築面積增加到11033.09平方米,工程概算投資增加爲1053.77萬元。
“爲何要改變項目名稱、增加建築面積和增大工程概算?”“新增面積是否需要單獨立項?”古立建沒有對記者的提問作正面回答,而是很委婉地解釋說:這相當於把綜合用房和審判庭項目“合併實施”,“項目設計圖紙都出來了,就不好改動了嘛。”
修改有兩處“沒有報告過”
“法院新大樓是否超標呢?”韓聲貴出示了《人民法院法庭建設標準》,該標準由最高人民法院等聯合發佈,它按基層法院年審理案件數量劃分了三個檔次:年審案件3000-8000件執行一類標準,1000-3000件執行二類標準,1000件以下的執行三類標準;與之對應的法院用房總面積分別爲9580-10690平方米,7320-8220平方米,5010-5720平方米。韓提供的材料顯示,該院2004年案件受理數量總計爲3500件,2005年案件受理數量只有2672件。
綿陽市發改委國有資產投資科副科長林偉稱,他們是按二類標準審批的,“三臺縣發展和改革局修改了我們審批的項目名稱、建設標準,擴大了工程概算投資和建設面積,並沒有向我們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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