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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賠100萬撫慰金合適嗎?
文女士向珠江醫院索賠10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另外有3名孩子的家長提出了同樣數額的精神撫慰金賠償。法官提出:“精神撫慰金是撫慰而不是賠償,患方要求100萬元精神撫慰金是否合適?”
原告方辯護律師說:醫生是明知外購藥爲假藥,使用其可能對患兒身體造成嚴重傷害的情況下,仍舊將其用於手術,是故意行爲,而不是醫療事故中的過失行爲。“珠江醫院對生命的漠視給受害家長帶來沉痛的打擊,100萬元精神補償金既是對家長的撫慰,也是對無良醫療機構的懲戒,並不爲過。”
院方立刻反駁:“說珠江醫院漠視生命,大家可以去調查再說話。中央電視臺爲何只調查那些出現我們都不願意看到的結果的患者,而不去採訪那些成功的病例?”
聽了雙方的辯論意見,法官說,這個案子將在仔細討論合議之後,再行宣判。對於文女士要求的100萬元精神撫慰金,法官強調:“我國的賠償原則是補償而不是懲罰。”文女士點頭,表示可以再考慮索賠數額。
倖存者
她六歲還能活六七年
6個起訴家庭中惟一存活的患兒每月輸血續命
“媽媽,等我長大了掙錢給你們買東西,你們就不用這麼辛苦了”,6歲的小欣欣說這些話的時候,還不知道自己可能不等長大就要離開這個世界。
欣欣是起訴的6個家庭中,惟一接受治療後還活着的孩子。
爲救姐姐生個弟弟
因爲一出生就患有重症地中海貧血,欣欣的父母爲給她治病拼命打工攢錢,爲了取得同胞臍血,欣欣的父母還給她生了一個小弟弟。“是第四胎,中間懷了兩個做產檢時查出也是重症地中海貧血,都打掉了,現在這個兒子和我們一樣都是輕型地中海貧血”,欣欣的媽媽告訴記者。
2004年6月28日,欣欣的父母揣着多方籌措的25萬元錢,慕名把孩子送到珠江醫院住院,“那時候找朱爲國做手術的特別多,我們等着做手術,排隊就排了幾個月,後來是一個男孩做手術後死掉了,才騰出牀位,讓我們欣欣住院”。欣欣的媽媽一想起來就後悔,“當初也和其他患兒家屬聊天,可是家屬怕得罪醫院,都不敢說有孩子做了手術後死了的事兒,忌諱這事,要是那時候知道這麼多孩子死了,我們說什麼也不讓欣欣做這個手術”。
“又死人了?我會不會死?”
欣欣親眼看見過同病房的患兒手術後死了,那時候才三歲的她特別敏感,一看到別的小孩有什麼動靜,就問:“是不是又死人了,我會不會死呢?”
在珠江醫院做了手術並按醫生建議購用了外購藥後,欣欣不但沒有像醫生承諾的那樣好轉,反倒一點免疫力都沒有了,而欣欣父母手裏的錢也都花光了,醫院隨後停了藥。
8月26日,欣欣的媽媽揹着因爲化療脫髮變成小光頭的欣欣出院,之後欣欣都是靠每隔28天輸一次血維持生命,只要到期不輸血,欣欣就渾身沒力氣,也吃不下飯,無精打采。可是每個月1000多元的輸血費,也讓這個本來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不堪重負。
“她是戴着口罩出院的,我揹着她出院時就想,要是她的病治好了,我該有多開心啊。”欣欣的媽媽說起這些就忍不住落淚。
記者眼前的這個小姑娘瘦弱文靜,乖巧地依偎在媽媽身邊。
“很多人說,她只能活到十二三歲,要是有錢就能讓她長得更大一點。一想到這麼好的孩子過幾年就要離開我們,我們做父母的……”欣欣的媽媽說不下去了。
沒錢買藥只能看着孩子受罪
現在欣欣還要做很多醫學檢查,媽媽只好辭工專門照顧她和三歲的弟弟。全家都靠父親一個人在工廠打工維持生活。全家4人這些年一直租住在番禺大羅村兩間小房子裏。欣欣每個月都輸血,體內鐵含量超高,可是去鐵的藥物每粒就要50元,每天要吃一粒,欣欣父母沒有經濟能力給欣欣吃去鐵的藥物,只能眼看着孩子受罪。
“不知道別人能不能理解我們做父母的心情,我們十月懷胎把孩子生下來,養這麼大,一下子就被那些藥害得沒了命,心裏真是很難過。”欣欣的媽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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