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中國保監會公佈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草案)》(簡稱《暫行辦法》)。本報今天一經登出,就引起了市民的廣泛關注。贊成、質疑、擔心……各種聲音紛至沓來,大家都從不同角度談了自己的看法。
贊成:“好司機”少花不少
家住文化東路的劉先生自己有一輛排量爲1.6升的高爾夫轎車,去年7月份花1050元投保了交強險。對照剛出臺的暫行辦法,他算了一筆賬:如果在這一年期間自己沒有發生交通事故,也沒有交通違章,那麼自己今年7月1日後購買交強險的價格爲:基礎價格1050元×(1-10%)×(1-10%)=850.5元,將少花199.5,降幅19%。
再把賬繼續算下去,如果到了2008年7月份,仍然沒有出現一次道路交通違章事故。劉先生購買交強險的價格爲:1050元×(1-15%)×(1-20%)=714元,與基礎價格相比,將少花336元,降幅32%;如果連續3年,或者多年都是標準的“好司機”,購買價格爲:1050元×(1-20%)×(1-30%)=588元,與基礎價格相比,少花462元,下降幅度達44%。
質疑:罰容易獎挺難
讀者王先生在看完該《暫行辦法》後,也通過電話向記者表達了自己的質疑:《暫行辦法》是否雙重處罰?“比如說,我今天在北園大街上闖了個紅燈,被攝像頭拍到,扣了2分,罰了200元。但是,下一年我購買交強險的時候,費率還要上浮10%,多交105元,等於又交了一次罰款。交通違規已經有了懲罰,爲什麼還要再懲罰呢?”
不少車主也反映,想要通過不違章得到保費的下浮優惠不容易。“常開車的人都知道,一年之內連一個小錯誤都不犯,真是不容易。特別是那些外地來的司機,他們由於不熟悉路況,很容易逆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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