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網站已公佈《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草案)》,就備受關注的交強險費率浮動方案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按照這一草案,從今年7月1日開始,交強險費率將與每位車主的交通事故和交通違章記錄掛鉤,實行上、下最高30%的浮動。
這一草案徵求意見的時間爲6月15日至25日。
按照這一草案,今年7月1日以後,續保交強險的車主將享受到浮動費率,首次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費率不浮動。
與費率浮動掛鉤的,一是車主上一保單年度發生有責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情況。二是車主上一保單年度發生3種嚴重交通違法行爲——闖紅燈或逆向行駛、無證駕駛、酒後駕駛的情況。掛鉤時,只計算上年度已賠付的交通事故賠案和已最終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爲。
草案規定,交強險基準費率與交通事故相聯繫浮動時,浮動比率爲:上一年度未發生有責任交通事故的,下浮10%;第二年還未發生事故的,下浮15%;第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發生事故的,最高下浮20%。反過來,上一年度發生二次及以上有責任交通事故的,則上浮15%;發生有責任死亡事故的,最高上浮30%。其他情況均不浮動。
與交通違法行爲相聯繫浮動時,上一年度每發生一次闖紅燈或逆向行駛的,交強險基準費率上浮10%,但最高不超過30%;無證駕駛的,上浮20%;酒後駕駛或交通違法行爲五次(含)以上的,最高上浮30%。反過來,上一年度未發生交通違法行爲的,下浮10%;第二年還未發生的下浮20%;第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發生的,最高下浮30%。
交強險最終保險費的計算方式爲:交強險基礎保費×(1+與道路交通事故相聯繫的浮動比率)×(1+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相聯繫的浮動比率)。
以下爲該草案全文:
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草案)》徵求意見
我會起草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草案)》,現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時間:2007年6月15日至25日。
聯繫方式:傳真:8610-66288511
電子信箱:law@circ.gov.cn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草案)
從2007年7月1日起簽發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保單,按照本辦法,實行交強險費率與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相聯繫浮動。
一、浮動因素及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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