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被告人(從左到右)楊祥雲、劉國瑞、劉清芳(楊祥雲之妻)在湘西自治州中院出庭受審。
被稱做“湘西第一貪”的湖南省吉首市國土局原黨組書記、副局長楊祥雲等三人共同貪污千萬元特大案塵埃落定。
檢察日報的報道稱,近日,受湖南省高級法院委託,湘西自治州中級法院送達了二審裁定書:駁回上訴,全案維持原判。楊祥雲被以貪污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兩名同案犯劉清芳、劉國瑞各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