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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衆議院四位議員十五日聯名提出決議案,籲請國際奧委會公平對待臺灣,讓臺灣以正式的“國號”、“國旗”、“國歌”參加明年北京奧運。
依據臺灣與國際奧委會的協議,臺灣在亞、奧運只能使用“中華臺北”名稱、中華奧委會會旗、以及中華奧委會會歌(即國旗歌)。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這四位議員都是共和黨,分別是唐克多(科羅拉多州)、夏波(臺灣聯機主席,俄亥俄州)、麥考特(共和黨政策委員會主席,密執安州)、以及柏頓(外交事務委員會西半球小組共和黨首席議員,印地安那州)。提案中指出,運動不應受到政治干預,所以加諸於臺灣選手的限制應該全面取消。案由中說,臺灣受到這些限制是因爲大陸施壓,既不公平,也不適當,與奧運精神相矛盾,“因爲奧運規章明白規定:任何國家或個人,不得因爲種族、宗教、政治、性別而遭到任何形式的歧視”。
唐克多發佈新聞指出,波多黎各(首府聖胡安)是美國屬地,可是從來不需要使用“美利堅聖胡安”,爲什麼臺灣非得使用“中華臺北”不可?他問道,臺灣選手獲得獎牌,爲什麼不能像其它國家選手一樣,看自己的“國旗”上升,聽自己的“國歌”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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