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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膏再普通不過了,但“風波”可不少。
過去買牙膏,首選是印有全國牙防組監製字樣的,那叫一個踏實。忽然有一天,媒體披露消費者充分信任的牙防組竟然違規收了企業的錢,違法認證,爲個人和部門的利益斂財撈錢,令人大跌眼鏡。
牙膏引起的“風波”並未結束。《南方都市報》日前報道,美國宣佈我國生產的三個品牌牙膏,因二甘醇含量超過國際標準,禁止在美銷售。接着《二十一世紀經濟報道》又稱,香港海關呼籲香港市民停止使用內地生產的三個品牌牙膏,原因是牙膏樣本中含二甘醇。“風波”又來了。
這一次,公共管理部門反應迅速,組織專家對牙膏中二甘醇的危害性進行評估。據央視《經濟信息聯播》報道,國家質檢總局發表聲明:經衛生部組織專家論證,證明二甘醇屬低毒化學物質,進入人體後由於代謝排出迅速,無明顯蓄積性,至今未發現有致癌和誘變作用的結論。
遺憾的是這種論證滯後了,不是從保護消費者知情權的角度出發,提前告知,讓消費者正確對待、科學理解,從容地進行消費選擇。而是消費者從媒體的一則報道中獲悉,這種“突然的知情”,很大程度上蓋住了公共管理部門所做的努力。消費者會覺得自己始終被矇在鼓裏,以至懷疑仍有可能被隱瞞了什麼。
牙膏“風波”凸現的不是企業的生存危機,而是公共管理部門的公信力危機。公共管理部門處置公信力危機的第一原則,應該是一切從維護和實現公衆利益出發,從羣衆的視角出發。不這樣做,則類似的“風波”很可能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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