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保監會召開交強險費率浮動專家諮詢會
圖爲中消協法律部主任陳劍(女)
保監會新聞發言人袁力
圖爲社科院研究員鄒海林在會上發言
當着保監會副主席周延禮和新聞發言人袁力等人的面,中消協法律部主任陳劍提出“應舉行聽證”,保監會方面未直接回應。這是6月25日發生在保監會交強險專家諮詢會上的一幕。
不進行聽證就實施,從去年以來保監會就爲此備受批評。但在一年後的今天,保監會仍對該問題迴避,引發更大質疑。
“交強險”被認爲是與國際接軌,但中消協法律部主任陳劍認爲,對於這樣一個涉及大衆利益的制度,首先接軌的應該是決策透明,舉行聽證。
狀告保監會的北京律師劉家輝則認爲,交強險不聽政是程序違法,而現在保監會開這個專家會,目的在於轉移注意力,欺騙公衆。
專家:交強險費率浮動要與國際接軌
按照國外經驗上浮費率應該成倍翻番
“我自己在國外開車,一直都很謹慎小心,但我回國幾年後,發現自己開車越來越野蠻了。我相信我再去美國的話,兩個星期就會接一張罰單。就是因爲沒有一個好的約束機制,在國內養成了很多不良習慣。”
南開大學的朱銘來教授認爲國內的懲戒力度遠遠不夠。他說,按照國際慣例,就應該是加大處罰力度。在美國,如果出現嚴重的違章,飲酒、超速和闖紅燈,只要有這三種情況的一種,費率至少要翻一倍以上。而我國現在僅僅是10%的處罰力度。
如要加大處罰力度,勢必要對交強險費率進行上浮。上浮多少才合適?這就是6月25日保監會召開專家諮詢會討論的問題之一。
傳統媒體和網絡上,對交強險的反應,主要以鋪天蓋地的質疑聲爲主,而在此次諮詢會上,專家們的意見則明顯分化。網上的質疑,大多認爲向下浮動保費,名爲獎勵,其實很難實現,倒是向上浮動,很有可能成爲保險公司進一步搜刮車主的有力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數專家在自己的發言中,不約而同地提到了國外的相關經驗。來跟國內進行比照,論證各自持有的不同觀點。
要參照其他國家先降低保費再說
安邦保險公司副總經理陳強來自臺灣地區,“臺灣的強險制度,是我參與制定的。”他在會場發言和會後接受記者採訪時都強調了這一點。他特別談到臺灣的經驗,強險保費往下浮動一般不超過40%,但上浮則能翻到好幾倍。
這正是廣大普通車主擔心的問題。因爲費率上浮,意味着車主必須掏更多的錢來投保。會後,記者採訪了首都經貿大學庹國柱教授,他表示自己不認同這一主張,“即便與國際接軌,也要考慮中國自己的國情。”
他介紹說,中國目前在交強險方面保費太高,賠償額過低。而國外的情況正好相反,是保費較低,保額較高。根據交強險的責任限額規定,對於人身傷害傷亡,家庭用6座以下的客車保費是1050元,賠付限額是6萬元,但是商業險1300元的賠付限額可能達到20萬元。這就需要投保人從其他渠道,比如商業三者險來獲得補助,從而可能使得交強險失去它最初推出的意義。“現在如果要參照其他國家的情況,那就應該先降低保費、提高保額再說。”
要求聽證,中消協唱獨角戲,交強險屬行政行爲,必須聽證
按照3部法律都該聽證
與諸多專家在此次諮詢會上的發言相比,中消協法律部主任陳劍的發言,多少顯得有些“另類”。在所有12名專家中,唯有陳劍提出“聽證”這個問題。陳劍明確表示,對於這樣一個涉及廣大羣衆利益的決策,保監會應採取公開透明的聽證。
陳劍說,交強險在中國是一個新鮮事物,它不同於一般的商業保險,而是有社會保障因素。如果不辦交強險,就不予登記,不予年檢,對相對人的約束很大,這樣一個由國家強制來推行的保險制度在推行時,應更多聽取相對人的意見,使它具有更廣泛的羣衆基礎。
從法律上來看,交強險,還有它的費率浮動,實際上是一個行政許可,相關法律專門規定,如果相對人提出意見,有關部門就應該舉行聽證。
不單從《行政許可法》來看應該聽證,交強險涉及廣大公衆的利益,即便按照《價格法》和《消法》,也應走完聽證這一步。現在社會反響比較強烈,各方面的質疑比較多,公衆非常希望瞭解各方面的情況,我們建議採取聽證制度,這樣也能平息紛爭。
記者瞭解到,衆多網站都對“交強險”進行了網絡調查。根據其中一個網站的網友投票情況,77%的網友認爲交強險的最大收益者是保險公司,87%的網友認爲該制度的推出有“變相斂財的嫌疑”。
其他國家地區也採取聽證制度
網上對保監會的批評意見還在於:一個涉及全國廣大車主利益的《暫行辦法》,在7月1日就要施行的半個月前纔開始徵求意見,專家會召開這一天,距施行之日僅有5天。如此短的時間安排,太過倉促和不成熟。
陳劍對此提議,在該辦法出來之前,是否可以在某個地區先有一個試行的過程,這樣可以積累一些數據,使得費率浮動推向全國後更加科學合理。
消協已經收到了很多消費者的投訴。陳劍在發言中多次表示,希望能和保監會進行進一步的溝通。當記者問,你們會督促保監會召開聽證會嗎?如果不召開,是否有對策?陳劍只是表示正在考慮下一步,沒有透露具體做法。
“一些國家在推行交強險的過程中,就採取了聽證的方式。就是說,如果要跟國際接軌,就應該從決策出臺的過程入手,在這個基本的程序問題上接軌。”陳劍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