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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貧困縣蒲城縣法院斥資千萬元建審判樓
國家級貧困縣蒲城縣打官司的羣衆今年以來有了新的發現,蒲城縣法院的辦公樓高了,而自己打官司的錢多了。據悉,法院的辦公樓耗資一千多萬元,高七層、面積達8800平方米。自己蓋再高的樓羣衆都覺得無所謂,但是豪華大樓卻讓法院欠了數百萬外債,引發了不少法庭亂收費。
法院院長:大樓沒有超標
蒲城縣法院宋建國院長接受採訪時表示,這棟大樓不是辦公樓,而是審判綜合樓,2002年渭南市發改委已審批。總建築面積8800平方米,投資1168萬元。關於資金來源,宋院長說省上給了300萬,縣上給了300萬,剩下的自己解決。他告訴記者目前欠債尚有四五百萬元。
據法院提供的相關資料,2002年渭南市發改委通過了該院建綜合樓和審判法庭的申請,要求總建築面積控制在4000平方米之內,總投資控制在600萬元。2003年該工程動工,蹊蹺的是,2004年4月蒲城縣法院給縣經濟發展局打報告稱:“建4000平方米的審判庭,遠遠不能適應形勢發展和撤縣設市對城市規劃的要求及審判工作需要”,需追加5536平方米麪積。而此時大樓工程已近一半。對於蒲城縣法院先斬後奏、生米做成熟飯的做法,渭南市發改委居然沒有追究,而是予以許可。
因爲有了渭南市發改委的許可,宋院長拿着文件認爲大樓並未超標。他解釋說,8800平方米中,大小法庭佔了2800平方米,用於立案、信訪、執行大廳的3600平方米,實際辦公面積僅爲2400平方米。難道上述的3600平方米就不是辦公室了嗎?有人說:“宋院長一人辦公室就佔了六間,辦公桌也號稱蒲城第一桌!”記者看到,宋院長辦公室確實闊綽,100多平方米的房子裏,寬敞明亮,豪華辦公桌、真皮沙發橫置其中。
按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縣(市、旗)級副職每人使用面積應該在12平方米之內,而宋院長所說的樓沒超標,事實上自己佔的卻超標了很多。
社會:舉債建樓引發亂收費
據知情人透露,對於法律工作者所代理案件,立案時蒲城縣法院每人每次收法律工作者10元或100元,收費後也不出具票據。“這些錢實際最後都轉嫁到當事人頭上。”一當地法律界人士表示“這在全國各地都是絕無僅有的!”記者瞭解到,有法律工作者將此事反映至當地司法部門,司法部門又反映至蒲城縣政法委,卻不了了之。
爲緩解打不起官司難題,國務院頒佈了《訴訟費用繳納辦法》,自2007年4月1日施行,其中規定離婚案件收費50-300元。作爲國家級貧困縣,蒲城縣法院幾乎全按最高標準300元收取,當地幹部羣衆紛紛認爲不妥。
更爲荒唐的是,還有在收完300元訴訟費後,法庭讓當事人再交200、甚至500元“跑路費”的。知情者告訴記者牞亂收費始於2004年,剛開始只有某個派出法庭收,後來蔓延至各個法庭。一庭長私下對記者說,收取其他費用並不是從自己來纔開始的,原來就收。
提起法院的大樓,蒲城的好多幹部都表示不理解。更多的羣衆則很憤慨:法院的樓是夠豪華,沒有錢就在我們身上想辦法!對於亂收費,宋建國院長認爲有可能是法庭自己的行爲,法院會調查處理。而上級部門是不是也應該查查蒲城縣法院豪華超標大樓的來龍去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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