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塊出讓成功後又將重新出讓,原因竟然是競得人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結果,2500萬元的競買保證金也打了水漂。這在廈門土地公開出讓史上可能還是第一例。
昨日,市國土房產局發佈公告稱,鑑於2007XG02地塊原競得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與該局簽訂《廈門市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合同》,決定取消該地塊競得人資格,其提交的競買保證金2500萬元不予退還,地塊重新掛牌出讓。
根據規定,競得人應在接到《競買結果通知書》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有償出讓合同,並辦理地塊交接手續;否則,出讓人有權取消其競得人資格,其提交的該宗地塊的競買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2007XG02位於翔安大道以東、區府大道以北,土地面積29164.605平方米,建築面積58300平方米,土地用途爲居住、商業。該地塊掛牌起始價16400萬元,於6月8日成交,成交價達2.85億元,樓面價4888元/平方米,創下翔安地價的新高。
當時,業內人士曾指出,2007XG02地塊具交通優勢和配套日漸成熟的優勢,但地塊固有的劣勢也是突出的。比如道路上往來的重型車輛較多,噪聲污染不容迴避;城市化水平較低,尚未形成居住氛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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