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縣一名資產千萬的女老闆在家被勒死,男子張萬新慫恿他人共同搶劫並殺人滅口,一審被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
22歲的張萬新是南昌縣人,無固定職業。幾年前,張在南昌縣廣福鎮開了一家汽車修理店,隔壁是京九加油站,女老闆姓吳。在和一些人聊天中,他得知吳某資產上千萬,其夫在外地經商。手頭缺錢的張萬新心動了。2006年11月,張萬新找到在廣東打工時認識的楊劍,提出一起搶劫吳某,楊劍覺得有利可圖便點頭答應。同年12月中旬的一天下午3時許,張萬新與楊劍一起策劃作案方案,對具體作案過程進行了細緻分工,並決定向吳某開口要5萬元到6萬元。當晚,他們帶着作案工具,爬入吳某家中取了一把水果刀和吳某家二樓的鑰匙。張萬新二人在吳某家中樓梯口關掉了用電開關,想等吳某下樓查看情況時作案。不料吳某並沒有下樓,張萬新二人等候良久後只得離開。幾天後,張萬新再次找到楊劍,但楊劍表示害怕不再參與。
2006年12月23日,張萬新獨自攜帶作案工具來到吳某家設下埋伏。當晚吳某回家,張萬新從後面勒住吳某脖子將其拉倒在地,持刀對吳某進行威脅,讓其打電話叫人送五六萬元現金過來。吳某一再表示沒錢,張萬新尋找未果惱羞成怒,用腰帶將吳某勒死,搶得吳某一部高檔手機後逃離了現場,經估價手機值4600元。經查,張萬新和楊劍還共同盜竊過一輛價值3000元的摩托車。
日前,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張萬新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楊劍犯搶劫罪(未遂)和盜竊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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