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今天香港《文匯報》報道:隨着國家審計署特派辦官員日前進駐北京市國土局,一場涉及10大城市土地出讓金和土地開發整理資金的專項審計調查工作已在內地拉開帷幕。此間審計系統知情人士透露,此次專項調查是國務院遏制房價上漲的重要舉措之一,審計利劍直指四大直轄市和重點省會城市,旨在從土地管理源頭查找問題。業內人士預計,將有一批涉及土地的案件被揭露。
據透露,此次審計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哈爾濱、合肥、濟南、長沙、廣州、成都10個城市2004年至2006年的土地出讓金的徵收管理使用情況,以及4個直轄市和黑龍江、安徽、山東、湖南、廣東、四川6個省份的土地開發整理資金情況,特別是“8·31”期間的私下協議出讓土地。
各地土地審計由國家審計署駐各大區域特派辦直接擔綱,預計9月完成。知情人士表示,根據方案,這一專項審計結果已納入公告計劃。對於非法減免、少徵、違規徵收、挪用土地出讓金等問題,審計機關將要求地方政府將問題資金歸還原渠道,同時追究當事人責任。據該人士透露,目前已查出一些違法違紀線索,並已移交紀檢機關。預計還將查出一批涉及土地問題的案件。
據瞭解,“8·31土地項目”被列爲這次審計的重中之重,主要是由於2004年8月31日是中國實行土地私下協議出讓的最後期限。據統計,當時一個月內北京市土地的過戶總量接近1億平方米,是正常年份土地開發量的5倍。
此外,是次專項審計的重點內容還包括土地出讓收支是否全額納入預算管理,土地出讓收入的使用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土地出讓收支中是否存在重大損失浪費、貪污腐敗和國有土地資產收益流失問題,徵地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計劃並遵守相關審批制度,劃撥、出讓和轉讓土地使用權是否合法合規等。
土地出讓金是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收入。目前在內地,土地出讓金有地方政府的“第二財政”之稱。有統計數字顯示,土地出讓金收入約相當於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的四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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