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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兩歲留守女童小利(化名),被姑姑多次撞擊頭部致死。昨日,對孩子下毒手的姑姑謝某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在市一中院受審。小利的慘死,讓當地羣情激憤。除了小利的親人,不少知情的羣衆也自發來聽庭審。
當謝某走進法庭,“沒良心”、“遭天遣”、“沒人性”等話從旁聽旁席的羣衆中飛出,謝某始終沒有環顧四周,低着頭。庭審開始後,謝某每回答一個問題都帶着顫音,聲音很小,法官5次提醒她要大聲說話。
兩歲留守女童慘死
小利的母親譚世超回憶,2006年11月,自己準備和丈夫一起到上海打工,找到丈夫的姐姐謝某,將自己和前夫所生的兩歲女兒小利交其寄養,並表示小孩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吃零食等)由自己承擔,2007年春節時一起付清。謝某答應了弟媳的要求。
據檢察官指控,在此期間,謝某因不滿小利時常拉屎拉尿在身上,多次用手掐、筷子、木棍、蒼蠅拍打,釺子戳等手段對小利進行摧殘,使小利全身多處損傷。今年1月18日,小利又拉屎在身上,謝某十分氣憤,用腳踢頭部,並多次將小利的頭部往書桌上撞擊。20日,小利死亡。
1月18日,大足縣中醫院的病歷上明確寫着:小利頭面部皮膚及全身皮膚可見廣泛的瘀瘢、青紫、劃傷,全身皮膚可見多處散在皮下出血、皮內出務及表脫落……
據法醫分析,小利全身的傷爲長時間內多次損傷所致。對於小利的死因,法醫鑑定爲:因外力多次作用致顱腦損傷死亡。
辯稱是教育不得法
在庭上,謝某稱自己沒有用木棍打小利,是用的樹枝打,只是想教育她,不亂流屎流尿。她還回避公訴人指控的犯罪過程,只承認用腳踢了小利的頭。
其律師也認爲,謝某是想以痛的方式讓小利受教育,屬於教育不得法。話音剛落,旁聽席便發出憤憤不平的聲音。
公訴人認爲,謝是精神正常的,是可以預見對小利的傷害後果,屬於故意傷害。事發後,是醫院保安報的警,故謝某沒有自首行爲。
據記者瞭解,小利死後,謝某很害怕自己離死不遠了。在公訴人訊問時,謝還跪下向公訴人求情,讓公訴人救救自己。
庭審後,譚世超告訴記者,自己十分後悔,不該讓兩歲女兒留守。法庭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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