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媒報道,臺北地方法院昨天審理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由於詰問證人程序冗長,加上檢、辯雙方都聲請傳喚的證人周秀霞臨時請假,審判長蔡守訓當庭諭知加開23日一次庭期,並於7月31日辯論終結。依審判程序全案最快可在九月初宣判。
臺北地院合議庭審理馬英九“特別費案”,原訂7月19、24、31日再開三次庭,然後31日辯論終結。但原訂19日檢、辯同時傳喚的證人,臺北市政府前會計室主任周秀霞記錯開庭時間,事前又已排定赴歐旅遊,昨天由出庭作證的臺北市政府出納吳麗洳代爲遞送假單。
同時,昨天律師、公訴檢察官同時當庭要求勘驗證人吳麗洳在接受臺檢方偵訊時的錄音帶及錄像光盤,合議庭擔心案子無法如期辯結,經過徵詢檢、辯方意見,決定加開一次庭,也就是23日下午加開一次庭期。
臺媒解釋說,19日開庭,合議庭仍按原計劃,傳喚前臺臺北市長辦公室主任廖鯉、主計處科長林秀風兩人。23日下午開庭,傳喚前臺北市政府主計處處長石素梅、會計室主任謝鎙環兩名證人,勘驗吳麗洳接受臺檢方偵訊時的錄音錄像光盤。
24日則提示相關卷證,31日上午詰問證人周秀霞、詢問被告馬英九,並進行本案辯論。全案如果能如期在月底辯論終論,由於案情相關卷證龐雜,律師分析辯結後,最快可在九月初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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