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質疑保監會出臺交強險條例沒有舉行聽證會,包括本市5位車主在內的近900位全國各地的車主集體對保監會提起行政訴訟,將保監會告上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保監會就交強險舉行聽證會。昨日,記者採訪了5位本市車主之一的任先生。
任先生說,保監會做出的關於“交強險”保險條款和費率的行政許可批覆,與需要強制購買“交強險”的機動車車主的利益直接相關。但是保監會在作出上述行政許可前,並未對關係人告知陳述、申辯及享有聽證的權利,未經過舉行聽證會的程序就確定交強險費率、構成及相關保險條款,保監會的行爲違反了《行政許可法》的規定。爲充分保障重大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利,原告請求法院支持車主們的訴訟請求。
任先生代理人、北京德潤律師事務所劉家輝律師介紹,今年4月27日,她代表156位車主向保監會遞送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聽證申請書》,要求舉行聽證會。保監會隨即於5月17日在給她的回覆中明確表示“我會在從事相關行政許可時,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舉行聽證”,並明確表示“現階段並不需要就相關行政許可舉行聽證”,除非“保險費率調整幅度較大,將舉行聽證”。對此,任先生等數百位車主均表示“不能滿意”,於是一紙訴狀將保監會告上法庭,希望通過法律討回車主們的知情權、表達意見權利以及參與權。另據記者瞭解,目前,北京一中院正在就是否受理這起羣體訴訟進行研究。
違反程序不一定違法
天津商業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碩士生導師齊恩平教授針對此事認爲,保監會出臺交強險條例這樣一部行政法規,按照《立法法》和《價格法》的相關規定,應該舉行聽證會,保監會未舉行聽證會確實違反行政程序,但是此舉是否違法,尚有待法院作出進一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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