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楚松林的照片,楚曉春夫婦老淚縱橫
楚全玉展示妹妹的照片
『我親眼看見他殺了我媽媽,如果我不去叫來外公外婆,他還要宰了我』
一個六歲女童的心靈重創
2007年4月2日,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故意殺人犯李庚華宣讀了『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判決結果,同時,李庚華還被判賠224268.28元。
發生在2006年7月22日的這起故意殺人案,曾引起當地群眾和媒體的廣泛關注。該案引發群眾廣泛議論和媒體頻頻關注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李庚華當眾殺死已經離婚一年多的前妻,其死緩判決結果,令受害者家屬無法接受。
更尷尬的現實是,李庚華被判承擔22萬餘元的死亡賠償金,可受害者的父親楚曉春至今沒得到一分錢。年過七旬的楚曉春夫婦,拿什麼來供養楚松林年僅7歲的孩子李妙(化名)?
一封未寫完的遺書
2007年7月9日,郴州。一個不知名的茶樓小包廂裡,坐在記者面前的是四個滿臉悲容的人,他們是楚曉春、周蘭英和他們的大女兒楚全玉、兒子楚清運。
年過七旬的楚曉春扶著周蘭英在凳子上坐下,接著從口袋裡掏出一把藥片遞過去,執意要周蘭英吃下去。比丈夫大一歲的周蘭英患有高血壓、高血脂、心髒病,必須定期服藥。隨後,楚曉春掏出兩個小瓶子,一個是救心丸,一個是丹參滴丸,每樣吃了幾片。自女兒去世以來,楚曉春只要離開家就要帶上好幾種藥物,因為如果不隨身帶著這些藥,夫妻兩人就很可能因突然發病找不到藥而出現意外。
楚松林是楚曉春和周蘭英最小的女兒。楚松林被殺害後,夫婦倆都瘦了20多斤。楚全玉說,母親以前說話做事都風風火火,現在有時連站都站不穩了,如果沒有藥物的維持,『不知道會是什麼樣子』!
楚曉春顫抖著手遞過來的一堆資料中,楚松林寫的一封遺書被特別提及。『我的滿女命真的苦。』楚曉春說,楚松林曾是自由戀愛,家裡人當時不同意,因此,婚後有什麼不愉快的事情,她從不跟家裡人說。在整理女兒的遺物時,這封寫於死前不久的半截遺書被發現,一家人纔知道,楚松林原來活得這麼苦,以致於早就做好了死的准備。
沒人想到,殺死楚松林的凶手竟是與她生育過一個女兒的前夫李庚華。
『我的婚姻是不幸的,用別人的話來說,可以出一本書,一本痛苦與屈辱的書。』在遺書的開頭,楚松林這樣寫道。
楚松林在遺書中回憶道:『他為了得到我,就騙我到衡陽南岳去玩,在那個晚上,他用酒把我灌醉強奸了我。』『迫於無奈,我與他談起了戀愛』,『在與我戀愛期間,他還找了不下三個女子,並曾為了一個姓許的女子與人斗毆,被派出所關了10多天……』
楚松林寫道,李庚華與她結婚後,又與一名李姓女子好上了。在隨後的幾年時間裡,兩人分分合合,關系一直不融洽。遺書在寫到婚後不和諧的家庭生活後就戛然而止。
下跪為女兒討公道
2007年4月16日上午7時45分,一向很少出門的楚曉春,瞞著三個兒女,悄悄地從永興縣城出發來到郴州市某法院。在法院門口,楚曉春做出了讓當時在場的人沒有想到的舉動:他跪下了!雙手舉著一張上寫『永興機械廠工人楚松林,於2006年7月22日被殺,凶手至今未決,特請結案』的黃布。
楚曉春所說的『凶手至今未決』,指的是李庚華被判緩刑的事。在他看來,李庚華在永興機械廠院內,當著眾人的面將自己的女兒殺死,『如此惡劣的殺人行徑,怎麼可能只判個死緩?』
『凶案發生在2006年7月22日下午6時左右。』楚全玉說,因為女兒李妙的撫養問題,妹妹楚松林與其前夫李庚華吵了起來,『李庚華突然從身上抽出一把刀,在妹妹的背上捅了一刀……』。楚松林被送到醫院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07年4月2日作出的判決書中,以『李庚華案發後認罪悔罪態度較好』為由,對李庚華作出了『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判決。對這一判決結果,楚松林家屬表示不能接受。
5月18日,楚曉春一家人起草了一份『請求對被告人李庚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報告』,將其遞交到有關部門。此前一天,郴州市檢察院就李庚華被判死緩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了刑事抗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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