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語絲等網站相繼披露了中國工程院今年4月發的一個內部通報,通報稱,中科大研究生陳曉軍抄襲他人論文,並均署了其導師中國工程院院士範維澄的名字,範維澄未及時糾正。中國工程院爲此對範維澄全院通報批評。昨天,中國工程院院辦相關負責人證實了此事。
範維澄不僅是工程院院士,還擁有清華大學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主任、中國科技大學火災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科技部973火災項目首席科學家等多個頭銜。陳曉軍是範維澄在中科大火災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在職研究生。
工程院內部通報稱,陳曉軍在2004和2005年發表的3篇論文,明顯抄襲了日籍專家的論文,已構成剽竊。陳曉軍是前述三篇文章的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論文中也有其導師範維澄的署名。
通報說,範維澄對於陳曉軍的行爲未及時糾正,並且在受到剽竊質疑後,他未撤回論文或取消自己的署名。“範維澄院士在學術道德和學風方面疏於自律,對‘論文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通報還說,範維澄在3月26日已寫了“我對陳曉軍等論文事件的反思與檢討”。
昨天,中國工程院院辦易主任表示這是工程院內部的一個通報。記者9日致電範維澄院士,他婉拒了記者的採訪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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