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中石化申請成品油漲價的消息傳開,引來不少反對意見。
質疑漲價的觀點主要有二,一是認爲成品油生產商壟斷了市場,並一直利用這種壟斷謀取暴利,任何程度地放開定價,都只能進一步助其實現壟斷利潤,令消費者福利遭受損失;二是認爲漲價會擡升下游企業生產成本,通過PPI傳導到CPI,影響最終消費者福利。兩種觀點都很有道理,不過,兩個道理都不關漲價的事。相反,漲價,或者說,讓定價市場化,又或者說,讓中石油、中石化去賺他們想賺的錢,是最終建立一個有利於消費者根本利益的成品油定價機制的必經之路。
市場的好處之一是當某樣商品稀缺程度趨高時,漲價會抑制需求。一種明明稀缺程度很高,用不可再生的原料生產的商品不能自由定價,對消費者最終福利的損害是顯而易見的。無法想像,在成品油價回到能反映其稀缺程度之前,在錯誤的方向上,中國式的價格“保護”和美國式的交通偏好會把需求引多遠。
中石油、中石化確是壟斷,也確實得了暴利,但是,由於沒有自主定價權,壟斷者不能完全實現壟斷利潤,財務報表上有被允許的暴利也有被強迫的虧損,說白了,這兩位根本不是具備完全行爲能力的壟斷者,而不論是法律、政治還是社會道德標準,沒有完全行爲能力就等於沒有完全責任能力。這一點,不會因爲暴利與虧損的數量比例改變而改變。因此,同樣一項針對壟斷企業的政策,如徵暴利稅,對一個沒有自主定價權的壟斷企業與對一個有自主定價權的壟斷企業,其正當性程度是有明顯區別的。問題是,部分責任能力和不同程度的正當性都無法在具體政策的制定中被量化,換言之,針對沒有自主定價權的壟斷企業的任何政策都無法準確地判斷其在消費者福利和企業效率之間的平衡選擇是否最優或者次優,政策效果無從判斷,政策制定者可能裏外不是人,受政策影響的利益羣體包括最終消費者也莫衷一是。
而且,成品油價不同於其它政府控制價格的商品,接近一半生產原料的供應和定價權遠在境外,中國政府扭曲成品油價的成本並沒有完全轉變成本國消費者的福利,倒是不斷提高着華爾街人士的年終分紅。這種對石油需求的補貼不斷吸引炒家入場,更強化了國際油價中蘊含的泡沫。隨着國際油價再度逼近歷史高點,離岸的暴利和無法離岸的福利損失也會同步上揚。
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的方向,是重新分配權利、義務和責任,讓企業做企業的事情,政府盡政府的責任。這樣,不會再有因“人格分裂”產生的效率損失,也不必有人最終爲這方面的“治療費用”埋單。當然,逐步放開定價須輔以相配套的政策。由於成品油價格的外部性特徵很強,政府可以提供定向的公共產品(如補貼政策),也可以充當一個始終潛在的不以經濟利益最大化爲目標的供應者(如石油儲備)。
我支持一切要求中石油、中石化多繳稅不漲價的觀點,前提是成品油定價機制不改革,石化企業與政府的關係維持現狀。因爲現狀是企業的經濟效率損失和政府的政策效率損失都由政府埋單,短期內,對我可能造成的損失不受我行爲約束,反過來也不會約束我的行爲。至於長期,我和絕大多數人一樣,不會爲了不確定的將來而犧牲可靠的現在,不會爲了有一天沒汽油用而憂心忡忡到澆汽油自焚,卻一定會把票投向使交通成本、豬肉價格儘可能低的政策。
然而,如果改革是不可避免的,那麼,何不歸完全行爲能力於壟斷者,同時“繩之以法”呢?如是,又何必問罪於漲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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