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10時30分,中共山西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山西省監察委員會在太原迎澤賓館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山西黑磚窯事件處理情況。山西省紀委副書記楊森林介紹,共對95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楊森林說,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監察領導下,在省紀委、監委的組織下,各位紀委、監委迅速行動、認真調查,經過近一個月的緊張工作,基本查清了黑磚窯事件中涉及的有關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監管不利、失職瀆職以及個別黨員幹部參與黑磚窯承包管理等嚴重問題。並對有關人員做出了嚴肅處理。所查處的案件共涉及2個市、8個縣及臨汾市的洪洞縣、襄林縣、襄汾縣、運城市的行將縣、王隴縣、永濟市,共對95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給予黨籍政紀處分。涉及縣處級領導幹部18人,鄉科級幹部4人,一般黨員幹部37人,給予黨政紀律處分的95人,開除黨籍3人,留黨察看3人,撤銷職務7人,黨內嚴重警告28人,黨內警告5人,行政開除2人,撤職24人,其中包括撤銷任職資格以及罷免職務。降級19人,記大過15人、記過14、警告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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