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認爲市國土資源局對違法佔用耕地興建跑馬場查處不力,海淀區南安河村5名村民對市國土資源局提起行政訴訟,控告對方行政不作爲。今天上午,此案在東城法院開庭審理。
上午10時,4名村民到庭參加了訴訟。原告起訴稱,2004年2月,村裏近2000畝集體所有的土地被承包了出去,其中包括大片村民們賴以維持生計的耕地。據原告講,這片耕地原來被一傢俬人企業佔用經營鹿場。村裏經過訴訟把地要了回來,可村委會轉手就把地租給了一家民營企業,雙方簽訂了《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合同中聲稱這片土地爲“荒山”,租期爲60年。
土地被佔用後,很快建起了526.8畝的“狂飆樂園”,其中建設了跑馬場、馬廄、售票房、豪華大飯店、人工湖和遊樂公路等建築物,此後又在附近佔地十餘畝建起了豪華別墅。原告認爲,這些行爲造成1400畝耕地被荒蕪或沙漠化,失去了種植條件。
村民們認爲,這2000畝土地不是荒山,而是耕地,是應該發包給村民的責任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爲非耕地。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按照現有的法律規定,村委會無權出租、轉讓應承包給村民所有的耕地。
去年9月,村民們聯名提出控告,要求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對南安河村的土地佔用行爲進行監督檢查和現場勘測,並作出處理。但是在法定的60天答覆期內,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未作出明確答覆。5名村民提起了行政訴訟,要求法院判令國土資源局對村民們所反映的違法佔用耕地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勘測,並對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的行爲作出處理。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當庭答辯指出,該局已履行了法定信訪責任,向原告等人寄發了信訪答覆意見書。市國土資源局曾於2006年就南安河村違法佔用土地的情況下發了《行政處罰告知書》,對在該土地上的建築物和設施進行沒收。目前市國土資源局正在協調具體問題。另外,被告認爲村民的訴訟請求不屬於法院的審理範圍,此案不在法院管轄範圍內。被告市國土資源局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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